本帖最后由 潭州雨梦 于 2020-10-4 06:40 编辑
雨梦按:六四年花八分钱购得王力先生【诗词格律十讲】一书,从此进入近体之门。六五年该书被友人借去又借他人,未能归赵,数十年未重读。早几年从网上看了电子版,觉修改了不少:
1.无大拗,小拗,特拗之称
2.原小拗句(十讲摘录 雨梦按:六四年花八分钱购得王力先生【诗词格律十讲】一书,从此进入近体之门。六五年该书被友人借去又借他人,未能归赵,数十年未重读。早几年从网上看了电子版,觉修改了不少:
1.无大拗,小拗,特拗之称
2.原小拗句(仄仄仄平仄),此版称之半拗。定为c型句。
3.原特拗或特定拗句(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仄)被描述为“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未专门命名。
4.原大拗句(仄仄平仄仄,仄仄仄仄仄)此版定为b型句。
5.原孤平拗救句(仄平平仄平)此版定为a型句。
古人论诗只言拗,王力改动可能依此. ......
(三)粘对[18]
律诗的平仄有“粘对”的规则。
对,就是平对仄,仄对平。也就是上文所说的:在对句中,平仄是对立的。五律的“对”,只有两副对联的形式,即:
(1)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2)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七律的“对”,也只有两副对联的形式,即:
(1)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2)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如果首句用韵,则首联的平仄就不是完全对立的。由於韵脚的限制,也只能这样办。这样,五律的首联成为:
(1)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或者是:
(2)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四)孤平的避忌
孤平是律诗(包括长律、律绝)的大忌,所以诗人们在写律诗的时候,注意避免孤平。在词曲中用到同类句子的时候,也注意避免孤平。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21]。在唐人的律诗中,绝对没有孤平的句子[22]。毛 的诗词也从来没有孤平的句子。试看《长征》第二句的“千”字,第六句的“桥”字都是平声字,可为例证。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仄声,另有一种补救办法,详见下文。
七律的首联成为:
(1)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或者是:
(2)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後联出句第二字的平仄要跟前联对句第二字相一致。具体说来,要使第三句跟第二句相粘,第五句跟第四句相粘,第七句跟第六句相粘。上文所述的五律平仄格式和七律格式,都是合乎这个规则的。试看毛 的《长征》,第二句“水”字仄声,第三句“岭”字跟著也是仄声;第四句“蒙”字平声,第五句“沙”字跟著也是平声;第六句“渡”字仄声,第七句“喜”字跟著也是仄声。可见粘的规则是很严格的。
粘对的作用,是使声调多样化。如果不“对”,上下两句的平仄就雷同了;如果不“粘”,前後两联的平仄又雷同了。
明白了粘对的道理,可以帮助我们背诵平仄的歌诀(即格式)。只要知道了第一句的平仄,全篇的平仄都能背诵出来了。
明白了粘对的道理,又可以帮助我们了解长律的平仄。不管长律有多长,也不过是依照粘对的规则来安排平仄。
违反了粘的规则,叫做失粘[19];违反了对的规则,叫做失对。在王维等人的律诗中,由於律诗尚未定型化,还有一些不粘的律诗。例如:
使至塞上
王维
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20]。
这裏第三句和第二句不粘。到了後代,失粘的情形非常罕见。至於失对,就更是诗人们所留心避免的了。
(五)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
在五言“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平平仄平仄”;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也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这种格式的特点是:五言第三四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七言第五六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
这种格式在唐宋的律诗中是很常见的,它和常规的诗句一样常见[23]。例如[24]:
月夜
杜甫
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25]。
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
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
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
一首诗只有两个句子是应该用“平平平仄仄”的,这裏都换上了“平平仄平仄”了。
这种特定的平仄格式,习惯上常常用在第七句。例如[26]:
渡荆门送别
[唐]李白
渡远荆门外,来从楚国游。
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
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
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山中寡妇[27]
[唐]杜荀鹤
夫因兵死守蓬茅,麻苎衣衫鬓发焦。
桑柘废来犹纳税,田园荒尽尚征苗。
时挑野菜和根煮,旋斵生柴带叶烧[28]。
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29]!
现在两举毛 的诗来证明:
送瘟神(其二)
毛泽东
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
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著意化为桥。
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
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
答友人
毛泽东
九嶷山上白云飞,帝子乘风下翠微。
斑竹一枝千滴泪,红霞万朵百重衣。
洞庭波涌连天雪,长岛人歌去地诗。
我欲因之梦寥廓,芙蓉国裏尽朝晖。
(六)拗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见下文)。上文所叙述的那种特定格式(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也可以认为拗句之一种,但是,它被常用到那样的程度,自然就跟一般拗句不同了。现在再谈几种拗句:它在律诗中也是相当常见的,但是前面一字用拗,後面还必须用“救”。所谓“救”,就是补偿。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後面必须(成经常)在适当的位置上补偿一个平声。下面的三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
(a)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是本句自救。
(b)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了平声来补偿。这样就成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七言则成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这是对句相救。
(c)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没有用仄声,只是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则是第五字用了仄声。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和(a)(b)的严格性稍有不同。
诗人们在运用(a)的同时,常常在出句用(b)或(c)。这样既构成本句自救,又构成对句相救。现在试举出几个例子。并加以说明:
宿五松山下荀媢家
李白
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
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30]。
第一句“五”字第二句“寂”字都是该平而用仄,“无”字平声,既救第二句的第一字,也救第一句的第三字。第六句是孤平拗救,和第二句同一类型,但它只是本句自救,跟第五句无拗救关系。
天末怀李白
杜甫
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
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31]。
应共冤魂语,投诗赠汨罗!
第一句是特定的平仄格式,用“平平仄平仄”代替“平平平仄仄”(参看上文)。第三句“几”字仄声拗,第四句“秋”字平声救。这是(c)类。
赋得古原草送别
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第三句“不”字仄声拗,第四句“吹”字平声救。这是(b)类。
咸阳城东楼
[唐]许浑
一上高楼万里愁,蒹葭杨柳似汀洲。
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
鸟下绿芜秦苑夕,蝉鸣黄叶汉宫秋。
行人莫问当年事,故国东来渭水流。
第三句“日”字拗,第四句“欲”字拗,“风”字既救本句“欲”字,又救出句“日”字。这是(a)(c)两类相结合。
新城道中(第一首)
[宋]苏轼
东风知我欲山行,吹断檐间积雨声。
岭上晴云披絮帽,树头初日挂铜钲。
野桃含笑竹篱短,溪柳自摇沙水清。
西崦人家应最乐,煮芹烧笋饷春耕。
第五句“竹”字拗,每六句“自”字拗,“沙”字既救本句的“自”字,又救出句的“竹”字。这是(a)(c)两类的结合。
夜泊水村
陆游
腰间羽箭久凋零,太息燕然未勒铭。
老子犹堪绝大漠,诸君何至泣新亭?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
记取江湖泊船处,卧闻新雁落寒汀。
第五句“有万”二字都拗,第六句“向”字拗,“无”字既是本句自救,又是对句相救。这是(a)(b)两类的结合。
由此看来,律诗一般总是合律的。有些律诗看来好像不合律,其实是用了拗救,仍旧合律。这种拗救的作法,以唐诗为较常见。宋代以後,讲究音律的诗人如苏轼、陆游等仍旧精於此道。我们今天当然不必模仿。但是,知道了拗救的道理,对於唐宋律诗的了解,是有帮助的。
(七)所谓“一三五不论”
关於律诗的平仄,相传有这样一个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是指七律(包括七绝)来说的。意思是说,第一、第三、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须分明。至於第七字呢,自然也是要求分明的。如果就五言律诗来说,那就应该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个口诀对於初学律诗的人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简单明了的。但是,它分析问题是页全面的,所以容易引起误解。这个影响很大。既然它是不全面的,就不能不予以适当的批评。
先说“一三五不论”这句话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论,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否则就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论;同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论。以上讲的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在一定情况下不能不论。至於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般情况下,更是以“论”为原则了。
总之,七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三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两个字不论。五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两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一个字不论。“一三五不论”的话是不对的。
再说“二四六分明”这句话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对的,七言第二四两字“分明”是对的,至於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六字并不一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这个格式也可以换成“仄仄平仄仄”,只须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七言由此类推。“二四六分明”的话也不是完全正确的。
仄仄仄平仄),此版称之半拗。定为c型句。
3.原特拗或特定拗句(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仄)被描述为“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未专门命名。
4.原大拗句(仄仄平仄仄,仄仄仄仄仄)此版定为b型句。
5.原孤平拗救句(仄平平仄平)此版定为a型句。
古人论诗只言拗,王力改动可[size=21.3333px]能[size=21.3333px]依[size=21.3333px]此. [size=21.3333px]...... (三)粘对[18][size=21.3333px]毛 律诗的平仄有“粘对”的规则。
对,就是平对仄,仄对平。也就是上文所说的:在对句中,平仄是对立的。五律的“对”,只有两副对联的形式,即:
(1)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2)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七律的“对”,也只有两副对联的形式,即:
(1)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2)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如果首句用韵,则首联的平仄就不是完全对立的。由於韵脚的限制,也只能这样办。这样,五律的首联成为:
(1)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或者是:
(2)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四)孤平的避忌
孤平是律诗(包括长律、律绝)的大忌,所以诗人们在写律诗的时候,注意避免孤平。在词曲中用到同类句子的时候,也注意避免孤平。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21]。在唐人的律诗中,绝对没有孤平的句子[22]。毛 的诗词也从来没有孤平的句子。试看《长征》第二句的“千”字,第六句的“桥”字都是平声字,可为例证。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仄声,另有一种补救办法,详见下文。
七律的首联成为:
(1)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或者是:
(2)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後联出句第二字的平仄要跟前联对句第二字相一致。具体说来,要使第三句跟第二句相粘,第五句跟第四句相粘,第七句跟第六句相粘。上文所述的五律平仄格式和七律格式,都是合乎这个规则的。试看毛 的《长征》,第二句“水”字仄声,第三句“岭”字跟著也是仄声;第四句“蒙”字平声,第五句“沙”字跟著也是平声;第六句“渡”字仄声,第七句“喜”字跟著也是仄声。可见粘的规则是很严格的。
粘对的作用,是使声调多样化。如果不“对”,上下两句的平仄就雷同了;如果不“粘”,前後两联的平仄又雷同了。
明白了粘对的道理,可以帮助我们背诵平仄的歌诀(即格式)。只要知道了第一句的平仄,全篇的平仄都能背诵出来了。
明白了粘对的道理,又可以帮助我们了解长律的平仄。不管长律有多长,也不过是依照粘对的规则来安排平仄。
违反了粘的规则,叫做失粘[19];违反了对的规则,叫做失对。在王维等人的律诗中,由於律诗尚未定型化,还有一些不粘的律诗。例如:
使至塞上
王维
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20]。
这裏第三句和第二句不粘。到了後代,失粘的情形非常罕见。至於失对,就更是诗人们所留心避免的了。
(五)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
在五言“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平平仄平仄”;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也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这种格式的特点是:五言第三四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七言第五六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
这种格式在唐宋的律诗中是很常见的,它和常规的诗句一样常见[23]。例如[24]:
月夜
杜甫
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25]。
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
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
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
一首诗只有两个句子是应该用“平平平仄仄”的,这裏都换上了“平平仄平仄”了。
这种特定的平仄格式,习惯上常常用在第七句。例如[26]:
渡荆门送别
[唐]李白
渡远荆门外,来从楚国游。
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
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
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山中寡妇[27]
[唐]杜荀鹤
夫因兵死守蓬茅,麻苎衣衫鬓发焦。
桑柘废来犹纳税,田园荒尽尚征苗。
时挑野菜和根煮,旋斵生柴带叶烧[28]。
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29]!
现在两举毛 的诗来证明:
送瘟神(其二)
毛泽东
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
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著意化为桥。
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
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
答友人
毛泽东
九嶷山上白云飞,帝子乘风下翠微。
斑竹一枝千滴泪,红霞万朵百重衣。
洞庭波涌连天雪,长岛人歌去地诗。
我欲因之梦寥廓,芙蓉国裏尽朝晖。
(六)拗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见下文)。上文所叙述的那种特定格式(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也可以认为拗句之一种,但是,它被常用到那样的程度,自然就跟一般拗句不同了。现在再谈几种拗句:它在律诗中也是相当常见的,但是前面一字用拗,後面还必须用“救”。所谓“救”,就是补偿。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後面必须(成经常)在适当的位置上补偿一个平声。下面的三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
(a)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是本句自救。
(b)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了平声来补偿。这样就成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七言则成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这是对句相救。
(c)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没有用仄声,只是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则是第五字用了仄声。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和(a)(b)的严格性稍有不同。
诗人们在运用(a)的同时,常常在出句用(b)或(c)。这样既构成本句自救,又构成对句相救。现在试举出几个例子。并加以说明:
宿五松山下荀媢家
李白
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
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30]。
第一句“五”字第二句“寂”字都是该平而用仄,“无”字平声,既救第二句的第一字,也救第一句的第三字。第六句是孤平拗救,和第二句同一类型,但它只是本句自救,跟第五句无拗救关系。
天末怀李白
杜甫
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
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31]。
应共冤魂语,投诗赠汨罗!
第一句是特定的平仄格式,用“平平仄平仄”代替“平平平仄仄”(参看上文)。第三句“几”字仄声拗,第四句“秋”字平声救。这是(c)类。
赋得古原草送别
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第三句“不”字仄声拗,第四句“吹”字平声救。这是(b)类。
咸阳城东楼
[唐]许浑
一上高楼万里愁,蒹葭杨柳似汀洲。
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
鸟下绿芜秦苑夕,蝉鸣黄叶汉宫秋。
行人莫问当年事,故国东来渭水流。
第三句“日”字拗,第四句“欲”字拗,“风”字既救本句“欲”字,又救出句“日”字。这是(a)(c)两类相结合。
新城道中(第一首)
[宋]苏轼
东风知我欲山行,吹断檐间积雨声。
岭上晴云披絮帽,树头初日挂铜钲。
野桃含笑竹篱短,溪柳自摇沙水清。
西崦人家应最乐,煮芹烧笋饷春耕。
第五句“竹”字拗,每六句“自”字拗,“沙”字既救本句的“自”字,又救出句的“竹”字。这是(a)(c)两类的结合。
夜泊水村
陆游
腰间羽箭久凋零,太息燕然未勒铭。
老子犹堪绝大漠,诸君何至泣新亭?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
记取江湖泊船处,卧闻新雁落寒汀。
第五句“有万”二字都拗,第六句“向”字拗,“无”字既是本句自救,又是对句相救。这是(a)(b)两类的结合。
由此看来,律诗一般总是合律的。有些律诗看来好像不合律,其实是用了拗救,仍旧合律。这种拗救的作法,以唐诗为较常见。宋代以後,讲究音律的诗人如苏轼、陆游等仍旧精於此道。我们今天当然不必模仿。但是,知道了拗救的道理,对於唐宋律诗的了解,是有帮助的。
(七)所谓“一三五不论”
关於律诗的平仄,相传有这样一个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是指七律(包括七绝)来说的。意思是说,第一、第三、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须分明。至於第七字呢,自然也是要求分明的。如果就五言律诗来说,那就应该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个口诀对於初学律诗的人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简单明了的。但是,它分析问题是页全面的,所以容易引起误解。这个影响很大。既然它是不全面的,就不能不予以适当的批评。
先说“一三五不论”这句话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论,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否则就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论;同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论。以上讲的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在一定情况下不能不论。至於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般情况下,更是以“论”为原则了。
总之,七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三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两个字不论。五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两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一个字不论。“一三五不论”的话是不对的。
再说“二四六分明”这句话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对的,七言第二四两字“分明”是对的,至於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六字并不一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这个格式也可以换成“仄仄平仄仄”,只须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七言由此类推。“二四六分明”的话也不是完全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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