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安铜川 于 2022-5-29 19:24 编辑
六、关于三平 三平叫“三平调”,也叫“三平脚”,是指诗句的末尾连用了三个平声字。这种“毛病”最容易出现在五言“仄仄仄平平”和七言“平平仄仄仄平平”句式中。据说,三平结尾破坏了诗句抑扬顿挫的节奏感。如果因为这种原因而把“三平调”定为大忌的话,是可以理解的。但笔者有个疑问,格律诗的标准句式不是有五言的“平平平仄仄”和七言的“仄仄平平平仄仄”吗?为什么“三平”在句式的开头或者其他地方就可以了呢? 事实上,“三平调”的诗句果然就失去了抑扬顿挫的效果吗?好像并非如此。因为,即使末尾三个字都属于平声字,按现代汉语来讲,平声还分为阴平和阳平的,音调还是变化的,只不过变化没有平仄交替那样明显罢了。另外,三平调也有它的好处,能使诗句更加悠扬。这大概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吧。 也谈谈“三仄调”,和“三平调”相反,是指诗句末尾三字全用了仄声。据诗家讲,三仄调属于小忌,唐人并不以三仄调为诗病。但有的诗家认为“‘三仄调’会使诗句节拍界限不清,失去平仄相间的音乐美。”其实这种说法也值得商榷,原因和‘三平调’的原因道理一样。 由此,笔者认为把‘三平调’列为大忌、把‘三仄调’列为小忌原是不必的。‘三平调’、‘三仄调’自有它的优长,岂能没病硬让它害“病”? 七、关于拗救 由于格律诗条条框框太多,而汉语言又千变万化,因此,作出的诗难免不出现“出格”的现象。怎么办?“救”哇!前面讲的“孤平”、“三平调”、“三仄调”等就属于“拗句”,有“拗句”,就得“救”,不“救”不行,这就叫“拗救”。 那么,出现了“拗句”到底用不用“救“呢?笔者浅薄地以为:未必都“救”。就像前面第二部分举的李白《渡荆门送别》“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和杜甫《咏怀古迹》“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的两个例子,虽然“救”了,却又违背了“联句平仄相对”的规则。同时,前面讲“孤平”“三平调”等的时候,已经说明了原因。 另外,笔者在想:诗作者在作格律诗的时候到底有没有有意去“救”呢?例如李白五言诗《夜宿山寺》一拗三救(第一个字“拗”,所以第三个字必须“救”,这就叫“一拗三救”)的例子: 恐惊天上人。 仄平平仄平。 我们知道,这句的标准句式是:平平仄仄平。因为第一字该平而仄,造成了第二字“孤平”,所以第三字必须用“平”来“救”。从道理上讲这是行得通的。但是,对于天才超逸的李白,对于喜欢“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李白,他是否真的想到:哦,这句诗是拗句,我必须得救一下?恐怕未必。因为从诗的内容来看(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楼高得都可以摘到星辰了;在这么高的楼上住着,“不敢高声语”自然是“恐惊天上人”,而不是“恐惊地上人”。 所以,对于所谓的“拗句”和“拗救”,笔者也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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