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云泉 于 2024-7-24 11:34 编辑
诗 法 散 论(熊东遨)
诗者,文学之精也,难从笔上得来,应自心中流出。心中无激情,不可强做,勉强落笔,恐其画虎不成反类犬耳,纵有千言,何足言价? 即事、咏物,宜取其一点而深掘之,切忌贪大求全,面面俱到,求全则易失之薄,一两石灰,焉能白楼房一栋?与其淡饮百杯,不若浓尝一盏。 诗忌四面挥拳,伤筋动骨,点到为止,最为上乘。前朝某公作咏梅诗,惟恐不能道其精髓,一气竟成百首之多,予尝于灯下细检之,出其中某首,尚称差可,统阅全篇,则觉多转毂语耳。梅之形象未见丰满,倒似兵后田园,支离破碎矣。此四面挥拳、伤筋动骨之弊也,骚人不可不防。 应酬诗非不能作,作宜认真也。应酬不是应付,总要有些个性方好。以赠答为例,若一首诗如通用礼品,可以赠张三,亦可以赠李四,则此种诗大可不必劳神去做。必得赠老者以杖,赠少妇以裙,赠童子以饼,方可为之。 诗不必担心古人做尽,正饭不必担心古人吃尽类耳。“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历代都有不同诗料,不同语言,此社会发展之必然也。李太白才纵高,焉能写出宇宙寻幽,月宫探秘?静坐忧诗,杞人属也。果真如此,则大家都不必活了。 诗之表现,有主含蓄者,有主直率者,皆自以为是。予意以为两法俱佳,但须用於不同场合。何时何地用何法为宜,不在於自身,而在於对象。河洲淑女,固宜软语温存:若恶寇凭凌,则必得“大刀向鬼子们头上砍去”也!有时雾里寻芳好,有时开门见山好,未可执於一端。 “作者未必然,读者未必不然”,诚至论也,评家得此一法,大增研索馀地。但“未必不然”者,亦须有所限度,苟无限度,诗岂不成了橡皮泥,任人搓圆捏扁耶?本来面目不复有矣。 翻案要在另出机杼,别创新意,非徒说反语也。如同翻西施旧案,罗隐云:“家国兴亡自有时,吴人何苦怨西施。西施若解倾吴国,越国亡来又是谁?”袁简斋则曰:“吴王亡国为倾城,越女如花受重名。妾自承恩人抱怨,捧心常觉不分明。”一用刚,一用柔,各行其是,俱可令女祸论者汗颜。时人好此道者,动辄“反其意而用之”,观其所作,不过黑说成白、白说成黑而已。若如此,则人间尽案皆可翻,岂复有是非耶? 诗以能道前人所未道者为高,以能道前人道而未至者为更高。此所谓“百尺竿头,更进一尺”者也。此“一尺”较前“百尺”,相去不可以道里计。 作豪语诗须凭中气,徐徐吐纳,切忌野战攻坚般大呼小叫不止。前者有似隐隐沉雷,天际回环,馀威自远;后者则如空山炮仗,一响之后,便归寂然。 “诗无新变,不能代雄”,自是的论,然其变须有所规,若一味求变求新,恐其欲造“太空人”,反成“类人猿”模样。 诗不怕起得平,就怕结得弱,起得平只是虚晃一枪,结得弱便成丢盔卸甲。 为诗之道,宜多用客观描述,少用主观评述。如诗如画的风光,应由读者去诗中体味,非由作者自家宣示。由读者从诗中体味到的“如诗如画”是含蓄;由作者自家说出来的“如诗如画”是浅陋。 诗重天趣,不忌小疵。有毛病,有味道的新蕾,远胜三家村醋酸夫子没毛病没味道的陈货。 真实乃诗之生命。从生活中觅诗,场景可以虚拟,事实不能虚构:情绪可以夸张,情感不能假设。 情乃诗之血液。无情之诗,类于失血躯壳,纵多妆扮,也是僵尸。有情则诗生,无情则诗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