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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意的爱属哪类通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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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4 17: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温柔的风 于 2025-6-6 18:16 编辑

     钱钟书先生在论通感曾给“通感”下过这样的定义:“在日常经验里,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往往可以彼此打动或交通,眼、耳、舌、鼻、身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限。颜色似乎会有温度,声音似乎会有形象,冷暖似乎会有重量,气味似乎会有锋芒。”。

     而百度给出的定义大同小异:通感又叫“移觉”,是在描述客观事物时,用形象的语言使感觉转移,将人的视觉、嗅觉、味觉、触觉、听觉等不同感觉互相沟通、交错,彼此挪移转换,将本来表示甲感觉的词语移用来表示乙感觉,使意象更为活泼、新奇的一种修辞格式。

     这里的感觉一词可能会带给人们一种误会,即认为无论什么感觉均可构成通感,
感觉出于心,荀子认为,心是感官之总枢,感官只能感物,由感而有知,是心之作用,而且,心作为人身之主宰,有制约情欲的作用,故而认为总枢感官的心也属于感官,但事实上人们所说的感官只有眼(视觉)、耳(听觉)、鼻(嗅觉)、舌(味觉)和身(触觉)这五感,根本就不包括感官之总枢的心及现代研究所表明的人体其他感觉系统,如前庭觉、本体感觉、内脏感觉或诸如什么第六感之类,这些所谓感觉均在钱钟书先生所论的通感》之五感的范畴之外,故百度里的这个感觉是被前面的视觉、嗅觉、味觉、触觉、听觉之五个感官的感觉所界定了范畴的,不知道百度中的这个等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含这五个感官之外的其它感觉?是不是跟钱钟书先生所论的通感》有所冲突?但是,明显的是百度的通感解释之例中并没有超出眼(视觉)、耳(听觉)、鼻(嗅觉)、舌(味觉)和身(触觉)这五个感官范畴,所以,百度通感中的这个等可以理解为省文比较准确,即省了五个感官,还回去就成了通感又叫“移觉”,是在描述客观事物时,用形象的语言使感觉转移,将人的视觉、嗅觉、味觉、触觉、听觉等五个感官不同感觉互相沟通、交错,彼此挪移转换,将本来表示甲感觉的词语移用来表示乙感觉,使意象更为活泼、新奇的一种修辞格式。

       若说心是感官之总枢则凡心所出均属感觉的话似也无可厚非,但在通感中却并不包含这个心之所出的抽象性的
心理、精神层面,试问一下:诸如爱、恨、情、仇之类的情感,又如仁、义、礼、智、信之类道德观,哪个不是心之所系心之所出

       周振甫先生引用钱钟书先生的观点对于通感的解释则更加言简意赅:“通感”是把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沟通起来。明显可以看出的是所谓通感其实是
不包含感官之总枢的从心之抽象性的心理、精神层面把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沟通起来之例一百度就有,这里姑举几例以说明:

视觉与触觉如
已觉笙歌无暖热,仍嫌风月太清寒。
风月是指自然美景中的“清风明月”,象征闲适景色,属视觉;清寒属触觉

听觉与视觉如
促织声尖尖似针。
声尖属听觉,尖似针属视觉

视觉与嗅觉如
暗香浮动月黄昏
暗属视觉,香属嗅觉

嗅觉与触觉如
艳欺藤蔓莺无限,香压荆花蝶不飞。
香属嗅觉,压属触觉

触觉与听觉如
夕阳依旧垒,寒磬满空林。
寒是触觉,磬是磬声之省,属听觉

          即便是在百度中都应注意到有‘’在描述客观事物时,用形象的语言使感觉转移‘’之说,请留意两点,其一是在描述客观事物时,其二是用形象的语言,上面所说的仁、义、礼、智、信之类既不是描述客观事物也不是形象的语言,象这些抽象性的思维和语言、辞汇根本上就无法与其它词构成通感。诗意一词是个抽象词,而爱或不爱则是心之所系,属于心理、精神层面,也是个抽象性的辞,虽然诗意和爱两者都是可感知的,但其并不在五感之内,诗意的爱也不属于形象的语言,故某实在不知诗意的爱属于哪类通感

      是故,通感这个修辞手法不能随意泛化,学习通感应以名家之教为准绳庶不致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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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4 19: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感中之一是“以听类形”,如韩愈《听颖师弹琴》:“昵昵儿女语,恩怨相尔汝。划然变轩昂,勇士赴敌场。浮云柳絮无根蒂,天地阔远随飞扬。喧啾百鸟群,忽见孤凤凰。跻攀分寸不可上,失势一落千丈强。”“儿女语”是以听类听,又唤起儿女谈情。“勇士赴敌场”,是以听类形了。浮云柳絮的飞扬,既指琴的纵横变态,更是以听类形。从百鸟的喧啾到忽见孤凤凰,是类听和类形的结合。“跻攀分寸不可上”到“失势一落千丈强”,可以和“上如抗,下如坠”印证,指肌肉通于肌肉运动觉:随着上下起伏,身体里起一种“抗”“坠”“攀”“落”的感觉。
李贺《李凭箜篌引》:“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十二门前融冷光,二十三弦动紫皇。”这里的“玉碎凤凰叫”,是以听类听,但也可以唤起形象。王琦注:“玉碎状之冰冷;凤状之和缓。”又称:“蓉泣,其状之惨淡。兰笑,状之冶丽。”就是以听类形了。又注“融冷光”:“言其能变易气候”,注“动紫皇”:“言其能感动天神。”是听觉通于触觉与感觉了。

通感还有曲喻的作用。曲喻是由一个比喻转到另一种感觉。韩愈《和水部张员外宣政衙赐百官樱桃诗》:“香随翠笼擎初到,色映银盘写未停。”樱桃是红的,说它香,是视觉通于嗅觉。但樱桃并不香,这个香是从它像红花,由红花唤起的香。又韩愈《南山》诗:“或竦若惊雊(雉鸣)”,“或背若相恶,或向若相佑”,这就把眼中所看到的石头,由竦立像雉,由雉引出雉鸣来,即曲喻,也即视觉通于“惊雊”的听觉。有的石头相“背”或相“向”,由相背或相向引出“相恶”或“相佑”来,是曲喻,也即视觉通于“相恶”“相佑”的感觉。石头不会相恶相佑,通过通感,打通了视觉与听觉感觉的界限。

宋祁《玉楼春》词:“红杏枝头春意闹”,李渔《窥词管见》七则:“此语殊难着解。争斗之谓‘闹’,桃李争春则有之,红杏‘闹’春,予实未之见也。”王国维《人间词话》七:“‘红杏枝头春意闹’。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说“境界全出”表示写出了作者的感情,即感到春意的蓬勃。钱钟书在《通感》中指出:“用‘闹’字,是想把事物的姿态描摹成好像有形象,表示在视觉里仿佛获得了听觉的感受。”这就是通感。通感要求的是全身心地去感知生活,或审美对象,从而捕捉到完整的艺术形象。--------摘自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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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4 19: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温柔的风 于 2025-6-5 10:38 编辑

视觉与触觉
已觉笙歌无暖热,仍嫌风月太清寒。

风月是指自然美景中的“清风明月”,象征闲适景色,属视觉;清寒属触觉


听觉与视觉
促织声尖尖似针。

声尖属听觉,尖似针属视觉

视觉与嗅觉
暗香浮动月黄昏

暗属视觉,香属嗅觉

嗅觉与触觉
艳欺藤蔓莺无限,香压荆花蝶不飞。
香属嗅觉,压属触觉

触觉与听觉
夕阳依旧垒,寒磬满空林。
寒是触觉,磬是磬声,属听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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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4 19: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是感官之总枢是古人的观念,即所有的思维、感知均出自于心;现代科学研究表明,所有的思维、感知其实均出自于脑,但习惯上人们仍然延袭旧说,套用现代科学研究反而会成为一种笑话,如心爱之人非要说成脑爱之人之类

当然,这是另一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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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5 11: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温柔的风 于 2025-6-5 17:05 编辑

港坛扬之水先生:按现代生理、心理学观念来看,情感主要指血液噪动产生的荷尔蒙变化,其枢纽关躯是心;伦理道德观念则由思维辨识所统摄,其生理关枢是恼(脑)细胞。但是古人对生理方面的学识不够,认为人的情感和理论道德都是由“心”的关枢驱动的。情感之于五官,自然是可以相互沟通的,即通感产生的心理机制根源,然而,伦理道德的乏善亦可以激起人情感上的波动,因此也可以在诗篇修辞当中体现为“通感”。所关键之处在于诗语的形象化表述,所谓无形有形、情景化等修辞手段的使用中自然会涉及通感。

某:这样的“通感”不是修辞手法上的通感,也不是移觉,应是心理、精神层面上的感受转移或感觉转移,此
感受转移或感觉转移仅是字面之意而不可混淆于修辞上的移觉,即便是转个角恐怕都很难构成通感,如  爱意犹麻辣,喧沉两由之,或沉浮两可之,爱意犹麻辣即是心理、精神层面上的感受转移或感觉转移,麻辣属味觉,喧沉属听觉,沉浮属视觉,这里先用了比喻转了个角,即把心理、精神层面的感受爱意转化为味觉,再以味觉和听觉、视觉进行沟通,只是此能否文理通顺实在可疑,即便是文理可通,这里的所谓通感也只是麻辣与喧沉、沉浮之间的通感而不是爱意喧沉、沉浮之间的通感

感觉把心理、精神层面上的感受转移或感觉转移也称之通感的,实在是流于字面义‘移觉’的误读了

港坛扬之水先生:通感的泛化是否可取,关键在于其在诗句中所能承担起表情表意的有效化。

某:某才疏学浅,目前为止尚未见到有此相关名家之论,亦无相关之例可证

伦理道德范畴的抽象性词汇如仁义、信誉、忠恕、文明等,某实在是想不出能与哪个感官互通而构成既是描述客观事物又形象性思维的通感来

如大道、大美、美德、道德等,大既可视亦可触可听,美
道、德亦可感,道、德、美属抽象词,但它们的组合却是能归属何类通感

按:港坛扬之水先生非中国社科院的文史研究员扬之水先生,其自称是虚拟网名的偶然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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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6 18: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温柔的风 于 2025-6-6 22:13 编辑

网友:通感手法大致就是运用不同的感官词语来表达呈现,比如“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就是用“见”来表现“听”。
遗韵,遗味,遗德,其实也是通感手法。我们所说的色生香味触法,都汇入于心。
比方说,用眼睛看东西,其实不是眼睛看,而是用心看,不是只看到眼睛里,而是看到一念心性之中。就好像盲人,他不是没有看见,而是没有光明,他看见的是黑暗,但是他还可以用心去感知光明——这是桌子,那是椅子…如果只能用眼睛去看,那盲人就真的没法生活了。
那么遗韵、遗味,韵在声,味在舌,都要汇入于心,没有这一念心性,一切感知都将无从谈起。而德是精神层面的,最是发乎于心的。德,在这首诗里,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韵之德,味之德,君子之德…
此诗当是在咏粽,我想此诗结句内涵之意便是:何以这小小的角粽承担了如此沉重又厚重的寄托…

某:“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就是用“见”来表现“听”的确是通感,网友这里也提到了通感手法大致就是运用不同的感官词语来表达呈现,但屈公投水后,移德在诗肠中的移德和诗肠两者均是抽象词,不在感官范畴之内,屈公投水后也不在感官范畴之内,应无通感之理,至于网友后面之论则明显是把心也视为感官了。

此网友素来相互友好,某亦不想与其多争论,因为总枢感官的心究竟属不属于感官这个问题太复杂,故聊以‘兄对通感的理解真是别致’回复作结。

现在的人工智能真是太好了,带着总枢感官的心究竟属不属于感官这个疑问百度了一下,百度给出的回答是:心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感官‌。在传统生理学中,感官是指那些能够接收外界刺激并转化为神经信号的器官,如眼、耳、鼻、舌等。心脏的主要功能是泵血,属于循环系统,并不直接参与感觉的接收和传导,因此不属于感官‌

心的定义和功能‌:心在人体中主要负责泵血,是循环系统的核心器官,没有感觉功能‌。在哲学和心理学中,心被视为认知器官,虽然不是思维器官,但参与整体的认知活动‌。
‌心的生理功能‌:心的主要生理功能是泵血,维持血液循环。它并不直接参与感觉或知觉过程‌。
‌心的哲学和心理学意义‌:在哲学上,心被视为思维和认知的器官。虽然现代科学认为大脑是思维器官,但心在更高的意义上参与全身心的体验和认知活动‌。
‌结论‌:从生理学的角度来看,心不属于感官器官,因为它不具有感觉功能。但从哲学和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心在认知和体验中扮演重要角色。因此,心的定义和功能需要根据具体的学科领域来界定。

某于是提出了第二个疑问心在文学领域究竟属不属于感官:百度给出的回答是

在文学领域,心并不属于感官‌。在文学中,心通常指的是情感、思想和心理状态,而不是具体的感官器官。例如,夏目漱石的《心》通过主人公的内心挣扎和道德困境,展现了人性的复杂和多面,探讨了人在面对道德抉择时的心理状态和行为动机‌。此外,文学中常使用“心境”、“心有灵犀”等词语来表达情感和精神状态,而不是指具体的感官功能‌。
然而,心在文学中也有象征意义。例如,心的象征意义可以指代人的情感、思想和心理状态。在文学作品中,心常常被用来描述人物的内心世界、情感波动和心理变化。这种象征性的使用使得心在文学中具有丰富的表现力和深刻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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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6 19: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温柔的风 于 2025-6-7 08:54 编辑

综上可以得出的是:最起码在传统意义和文学领域都不应把总枢感官的心作感官看待,故周振甫先生的【“通感”是把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沟通起来。】之论虽言简却是极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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