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非历史的观点”? 徐青教授在《古典诗律史》(青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二版)105——106页,第四章:《诗律的成熟》中说:(摘要)唐代“在南朝五言体格律诗的基础上(即齐梁体的基础上),继承和发展了齐梁体的“粘式律”,构成了五言和七言的近体诗完整的格律体系。”“从诗体本身发展看,即从内因的角度看,近体诗不应看作是初唐时代的诗人发明的,而应看作前后相续的一个历史过程的必然产物。
一般人认为,近体诗是由初唐沈佺期和宋之问制定的,这种看法是片面的。沈宋的积极作用主要在,正确地总结和接受了前代律诗的经验,选择和肯定了齐梁体的第一类(一共几类?)诗律格式,即粘式,并使得当时诗人能够接受和遵循,从而起了“回忌声病、约句准篇”的作用,使诗律形式由齐梁时代的繁复而逐渐归于统一,逐渐走向定型化。”
“由于齐梁体向粘式方向发展的趋势已经很明显了,所以,他们(沈宋)所做的选择和肯定,不过是顺其势而定其式罢了,已不是十分困难的事了。因此不宜过分夸张沈宋的个人的作用,否则,将是一种非历史的观点。”
------徐青先生这种说法才是片面的,错误的,非历史的观点。 什么是“非历史的观点”?是违背历史发展客观事实的观点。那么五律和七律发展的客观事实是什么?只能看历代存留下的作品和古代历史文献的记载。本作者考察了五律和七律形成前后几十位重要诗人的诗作,发现如同历代文艺评论家说的一致:沈宋对定型唐近体诗做出重大贡献,此言不虚,绝非“过分夸张”。 事实是在沈宋之前上溯至南北朝的沈约,没有一首合格的七律,合格的五律的比例很小,但到了沈宋所在的时期合格的律诗突然猛增到90%左右,粘式律才真正占了优势。在数量上与五律相比虽然七律很少,但到盛唐的杜甫即与五律并驾齐驱了。所以沈宋居功至伟,以往的评价不但没有夸张,而是对沈宋的贡献研究不足。 沈宋的贡献在于: 1,如《新唐书·宋之问传》所说:“回忌声病,约句准篇,如锦绣成文。学者宗之,号曰沈宋。”-----“约句准篇”是什么意思?约,约定,限定,准,规范,对每种体裁规定字数和句数,主要对五律和七律。“回忌声病”:不只是回忌沈约八病,而是以平仄二元化为基础建立了严格的声律;“锦绣成文”:讲究谋篇和布局,规定了对仗的位置和数量,形成了惯例,改变了永明体句句对仗的状况。 2,元稹《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说:“唐兴,学官大振,历世之文,能者互出,而又沈、宋之流,研练精切,稳顺声势,谓之为律诗”。 ----“稳顺声势”,即指律诗采用粘式律。每首由数联构成的律诗,联联之间是以粘的方式相接续的,这就使得全诗在声调旋律上园转舒缓,一首律诗有两个重复的大的起伏,相对于对式律和混合律,旋律要优美动听,这就是沈宋的创造性的贡献。 拿五律来说,到讲究声律的永明体诗时,虽然已经产生了律句和律联,五言八句平韵诗也大量出现,但在格律上却不严格,不仅经常存在不符合近体格律,连沈约八病的避忌也不严格。即使全部是律句律联的情况下,联联之间的接续是自由的,随机的,因而出现了八种接续方式机会均等的局面,这种局面从沈约一致延续到沈宋大约二百多年。沈宋面对这种状况,若看哪种接续方式占优势,是很难选择的。比如五言八句诗比较多的庾信诗84首,有“对粘粘”方式的18首,而“粘粘粘”方式的10首,还少于“对粘粘”方式。而七律情况更糟:这之前没有一首粘式七律。而沈宋之后的诗人呢?粘式律诗占到了80%以上。这就是个人在推动历史发展上的作用,不承认个人的功绩是不客观的,因而才是“非历史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