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浪诗人评点写论副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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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浪诗人评点写论副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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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7: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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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龙以"指"表示共相,另有一个原故,就是"指"字与"旨"字相通,"旨"字有相当于"观念""概念"的意思。由于这个原故,公孙龙讲到"指"的时候,它的意义实际上是"观念"或"概念"。不过从以上他的辩论看来,他所说的"观念"不是巴克莱、休谟哲学所说的主观的观念,而是柏拉图哲学中所说的客观的观念,它是共相。《庄子》的《天下》篇还载有"天下之辩者"的辩论二十一事,而没有确指各系何人。但是很明显,一些是根据惠施的思想,另一些是根据公孙龙的思想,都可以相应地加以解释。习惯上说它们都是悖论,只要我们理解了公孙龙的基本思想,它们也就不成为悖论了。
◎本文摘自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图源网络,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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