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好学者 于 2020-9-21 11:25 编辑
试填赋——拉家常
诗文尚未精,对子尤肤浅。蠢蠢试涂鸦,大方贻笑殄!休害臊,多用心。苦磨砺,棒成针。 幸今网络佳,不消先生寻。借问度娘哂曰:诗词辞不同吟。短之百字已,长则千句临。骈律之乃古,文赋乎于今。何以振笔,思迸珠音!
曾祖自从黄大户1,做木匠迁徙如京2。壬戌洪水毁,辗转至畴平3。瞻仰鸾凤之神主,祀占四子4三孙名5! 夫曾祖不朽!曾母伟也;顾长牵幼,振作家声。曾祖仙命四十七,少爷6才步行。曾母年华七秩未,大伯辛亥生。 壬子除夕寄宿后山7少爷处,癸丑8元日领我父子谒英灵!高坡之上,朝南塚茔。九泉感知,呼孩连声。红烛透彩,黄纸深情。高香谨揖,茂财旺丁。 癸丑元日送客午宴欢杯盏,途中压岁并。
何止百步遥,一程又一程。. 侄孙漂泊9去。少爷寄深情。
2020-5-30???
祖母生长上明堂10,祖父置基11宇向东。曾育三婴十儿矣,惟留硬命种仨雄。庚辰12大伯被抽壮丁卸外侵,己丑13小叔随戚14南下屡建功!阿爹十八岁学手艺,三年苦力兮泪雨中15!
我跟家严做木匠,鲁班经唱四代春。大木皮务尽,小木墨应泯。套照付照签,天青地白16循。六尺杆几长?一米六六频。别梦初中同担柱,重斤欺手噙泪抡。爷娘寄望求功名,吾力替尊挡风尘!爷泪娘襟湿,儿哭天涕洵! 晓吾祖父甚模样?常闻爹口陈。相貌俨然像阿爹,手艺精湛名四邻。阿爹十八爷沉疴,阎王请帖出丰城。爹问阿爷,爹啊驾鹤西归弟幼阿拉咋办?阿爷奄曰,莫愁莫愁尔等自有一爿天庚!君定询享年,六十七铭旌。
伤哉祖母八一卒,时我及冠身。印记翻故事,风操彰义仁!
满江红•三寸金莲翻雪顶17 1=f 4/4 黄世海词曲
炸弹弥空,风车口,几番枭18恶。尘乍起,松林尽毁,火光淫烁。尸乱焦冈乌任啄,血流成河星悲落。惦儿切,当此上崚嶒,磨穿脚。
怜军损,欣子着;刀以砺,骐重跃。激扬中华志,灭倭狼略。陷阵冲锋装甲缴,飞关破垒苍龙削。闻凯歌,小鬼子降旗,乾坤乐! 2017-11-26???
曾祖一脉,祖辈五庐。论过父辈,慨然话予。一妹三弟耶,爷娘负重于。己为长子者,理顺罢读书。十六习锯刨,十四玩犁锄。不惑营私企,耆年作闲居。青年糖箩19挑,而立商贩欤!
酒二两嫌多,烟盒半难足!馔馊何当厌,歌亢为所欲。信命远拜佛,悯穷常施粟。珊瑚弗敢攀,柴扉总惦续。五秩字还师,花甲辛作曲!
记得十年前,安徽一先生。将吾四柱推,文昌星昭明。 七律·新遣子诗
骏马依依蹄奋扬,艰寻胜地续常纲。
放飞梦想兴丕业,抒发情怀写正黄!1 注:1、黄——姓,写正即寄寓后裔端正做人! 前辈苦为担污臼2,后昆争作读书郎。 2、臼——形,见臼头深目形容相貌极丑。此喻种田人的辛酸。
枝开叶散春风里,记得丘前一炷香。
2019-4-28???
注:
1、东阳市湖溪镇黄大户。
2、如金,位于平畴下湾东北向滩洲上。网搜——民国十一年,岁次壬戌六月至七月(1922、8—9月)义乌发生近百年来特大水灾,沿江称壬戌水灾。l、特点:(1)洪峰到来突然、迅猛。8月7日即农历六月十五日,立秋,晨,洪水进门(何宅、稠城一带)。原来十五日前已早,农民正沉浸于“接龙王、求甘霖”,少数早稻已割,大量晚稻尚未登场,十四日晚间仅有小雨,人们处在麻痹状态。(2)洪峰次数多,无暇复苏。一个多月涨退七次,其中5次较大,沿江称“五过头”。(3)损失惨重:冲毁2个村,平畴乡的如京村和合作乡的泉几头村;冲毁部分的有3个村,稠城镇仓里村、郑街村和塔山乡的钟村------
3、即平畴之倒装句。 4、三爷爷讳洪福,过继给东阳东门(少时听爹说);四爷爷讳洪志(二十五岁卒),其木柱载明——祀兄:洪高、洪福 弟:洪清仝立 (二兄洪明漏记?) 5、一、皇清先考江夏郡兴三百二十二府君金水公之神主 祀男:汝朝、木林、子洪、宏清仝立。 二、皇清先妣入江夏郡兴三百二十二府陈氏安人之神主 祀男:汝朝、木林、子洪、宏清 孙:立森、立富、立贵同立(汝朝——洪高 木林——洪明 子洪又茂林——洪志 宏清——洪清)。
6、小爷爷(平畴东山背木业社退休,祖辈五兄弟唯有他以及祖母之遗像!并存一九六三年四月五日——义乌县1963年度先进集体(手工业)者会议义东区手工业代表合影。百度——【《春秋命历序》:“皇伯、皇仲、皇叔、皇季、皇少,五姓同期,俱驾龙,号曰五龙”。 我当年在浙江乐清调查方言,发音人是有学问的赵一先生有十一个孩子,他开初就先依“伯仲叔季”取名为“伯子、仲子、叔子、季子”(只论排行,不分男女,叔子就是一位清雅的姑娘,当时也帮着父亲辅助发音)。下面的孩子他并不循环,而称“春子、夏子、秋子、冬子”,老九直叫“玖子”,生了老十,先生想该是末尾了,就取了末子这样意义的字,不想后来又生了最小的十一子,乃取名为“土子”,土者,十一之合文也。】
7、平畴后山。
8、公元一九七三年。 9、南下福建永安做木工,少爷给了我五元压岁钱、当时木工管饭工资一日人民币一元五角;农家带骨猪肉0.65元一市斤、农家鸡蛋村代销店收购0.05元一个【记得十三岁始——贰角、贰角、贰角、伍角(五岁时、由叔叔带我们母子俩去江西上饶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郑坊姜村)——家严已在这里落脚;公元一九六八年初夏,双职工的父母被假借农村户口未迁出,而所谓的‘遣送返乡’。从此每年爹带着我们去拜亲戚朋友长辈们的年,后来少爷一九七六年去世(八十四岁)、愧疚我们未能为他老人家送行!平畴的二奶奶一九七零年过辈,爹带我去送行;还有相继的师爷、师奶。二爷爷一九五五年身故(七十三岁),恰逢家慈“上义乌县城卖掉一双火腿回转路经见状、倾囊以丧用”。)】! 10、屏石头村——上明堂、大明堂、殿明堂。 11、见“杜卖契”(契略,2020-6-16上午校对)——民国四年(1915)、爷爷花“英洋三块”购置了六都上郑(東卩?)王良?法于上明堂前堂屋西厢的大房屋基两间(造有两间瓦屋与一间猪栏屋),2019年4月4日,镇村以危房拆除(尚未安置)。
12、公元一九四一年。百度——日寇空袭三十六岗 义乌市政府公开平台 2007年8月9日;风车口之殇 “风车口之殇”还原那段在义乌土地上不为人知的抗...义乌十八腔论坛 2015年7月25日 ;诸暨璜山镇“风车口惨案”民国三十年四月,说的就是1941年4月至5月的“浙东会战”------诸暨文明网 2015年9月16日。
13、公元一九四九年。 14、姑丈龚启球(二爷爷的女婿)、杨村人,时任国军某连司务长。部队跋涉由义乌经温州、福州、至蒲田,姑丈受管制;叔父被收编(2020-6-11见堂弟黄礼燕微信上传的弥足珍贵的,当年叔托人代笔投递(或因地址不详而退回)之书信——“我亲爱的妈,儿于八月在闽省参加人民解放军,军中一切生活都好,身体健康请勿远念。儿现驻(住)在厦门外围医院休养,厦门于九月十七日也解放了,目前很多城市都己解放了!妈眼前冬寒的季节,请大人曾(增)加饮食,保养身体切切为要,再者接到来信请将家中情形来信告知。接到信请(速即?)回音!(即此?)停笔,(专此?)请敬福安 儿 黄立,廉 (立,廉——方言两字同念近似连,他读三年书,焉能写得信来?足见执笔者是同乡人)宗 字 通信处 三十一军工兵二连”。晋升排长,先后荣立二、三等功多次(喜报每次由乡里来人敲锣打鼓的送上门);五八年转业至清流县,后任福建省永安市木材检查站站长至病退。 15、家严拜平畴后山村的吴寿星(师爷牛高马大、师奶玲珑小巧)为师,时至两年半后的某日、吴凭空用斧头柄敲家严脑袋,第二下被家严接住。家严强忍血泪、给他做满了足足三年有余的忠实徒弟!拿到了那点可怜的工薪(一年几担稻谷不记得了,那时‘老师’一工为七斤米计。),不然那两载半的薪水付诸东流------ 16、签:动、划墨,名、竹片;用于圆柱“卯”与上下梁、牵梁横梁或牛腿之榫肩插豁标记。口诀意为:竹青面靠“卯”上端为天,反之即竹白面靠“卯”下端为地。 17、三十六岗之一。梓里距雪顶廿千米以上、祖母以为伯父壮烈了,舍命上山在尸堆中翻寻;“仰着的尸体,被鸟啄得无好样子!” 18、借指日本轰炸机。
19、即敲糖——挑着糖箩边摇商鼓(拨浪鼓)边叫卖 “换糖喽、鸡毛换糖------”,以商货、秤杆糖(记得那个黑夜到青岩傅购买的,一洋油箱约二十斤。这次去福建永安,秤杆糖、微商货少有人买。)换取鸡、鸭、鹅毛,鸡内金、牙膏壳及其他废旧物品如塑料鞋等。 2020-5-31 06:57 编辑
傅法官: 熊世宽信口雌黄!我叁十万元现金给他,壹拾万元现金他儿子拿去上河南庆阳买配件;贰拾万元现金存入巧溪卫生纸厂账户(苏溪信用社)。协议订立,熊世宽交给我公章与他的私章、存折。此后,我不在厂里的(请了周洪正做出纳),陆拾万投资款由龚会计载入企业明细帐里;我有时过去看看、签字而已(支出票据)。 始建偌大场地的围墙、大门、门卫室(单单一根不锈钢旗杆八百元),用的红砖、砌石、沙子、水泥、老师工资等等不下伍万元。 搅拌池翻修、锅炉易位——锅炉房、锅炉基座、水池、锅炉检测维修及安装;盖茅厕两间、简易住房十几间部分石棉瓦改用洋瓦,场地平整、纸机配件安装等等壹拾万之多。 熊世宽、我本人、车间主任、部分工人(少则六人)、会计、出纳、厨师、门卫,每月万计工资的发放(四月——八月即伍万元。) 办公费、规费、电话费、招待费、80kv变压器损耗及其电费每月多少?熊世宽购这买那、修路、填碴子、排污管道增设,合伙协议公证费(此公证是我妻为了防止日后熊世宽使诈,非要我与他公正不可的。);企业于八月份已出现资金短缺、我已垫付不少! 熊世宽向我借钱叁万元,又向我妻借陆仟伍百元!过不久他叫我买他的股份;“壹拾贰万一股的,少一些也行。”我们意识到已中了他的圈套而拒之!熊世宽出逃后、他的债权人纷纷前来找他,对我们发难——拿东西的、来掘路的! 企业一度瘫痪至法院查封,当时我们有企业亏损账目递交法院的;企业账本那年洪涝受损、已无存。 今见法院寄我的是熊世宽诉我的材料。其中的义乌市公证处谈话记录——一九九九年六月六日 其中王荣森问:你们对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是否同意,修改后还有什么意见?熊世宽答:同意修改、没有意见。 王荣森问:协议公证费怎样承担?熊世宽答:由厂里共同支付。可见熊世宽的一派谎言!
此呈
黄世海 2020-6-8
民事起诉状 原告:黄世海,男,汉族1957年3月20日出生,办厂,住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屏石头七组,身份证号:330725195703203838,联系手机:13967408959 被告:陈平,男,汉族,1975年7月20日出生,办厂,住义乌纸箱有限公司内,身份证号:330725197507202618,联系手机:18906891687(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新厅村三组)。 被告:义乌纸箱有限公司,住所地:义乌市苏溪镇西山下村10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147638690u。法定代表人:陈小平,执行董事,联系手机:18906891687 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陈平,立即偿还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415800元(已自2014年1月11日起按月利率1.8%计算至2020年6月10日,此后利息按月利率1.8%计付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合计715800元。 判令被告——义乌纸箱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286640元及利息397283元(已自2014年1月11日起按月利率1.8%计算至2020年6月10日,此后利息按月利率1.8%计付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合计613923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原先从事纸张生产,被告因经营所需经常向原告进购纸张,缘此而来往密切。 在交易过程中,被告欠原告货款一直不能偿还,原告则碍于情面而予以宽限。后因被告继续经营不善,便经过结算,双方约定将所欠货款286640元作为借款处理,被告个人并向原告另行借款300000元,合计586640元,自2014年1月11日起按月利率1.8%计息。之后给过原告7万元利息,被告每年为原告更新借条,未付利息加入本金。2018年4月8日由被告出具的借条,金额1156143元;月利息1.8%,约定2018年1月11日起算。此后被告至今未归还该笔借款,亦未付息(2020年5月26日,被告叫我起诉、同时在此借条上盖上“义乌纸箱有限公司”的公章)。 为维护合法权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原告特依法起䜣,请贵院判如所请。 证据及证据来源 借条一份(2018年4月8日) 借条复印件一份(2014年1月11日)
此致 义乌市人民法院
起诉人:黄世海
2020年7月6日
傅法官: 昨天下午庭审中见龚彬秋会计给熊世宽的说明材料中——龚彬秋、官塘乡xx(不记得了)村,今天上午我到官塘好不容易找到象山附近新村的老年协会问到他的手机号码,傍晚到益公山找到龚彬秋会计。 他说熊世宽父子俩之前均被人砍了九刀,住在市中心医院治疗的!熊世宽是没有钱的,我去之后(合伙),是我帮他垫付了三万多元的电费(欠费不交掉供电方不予供电);开过联欢会、我用熊世宽的宽与黄世海的海做过一幅对联。 做了经大陈江畻(一万多元)过胡纯根户明堂前的路(修道铺渣子数千元)。 他离开时——企业十月底亏损约九万元,我给熊世宽儿子一十万元(去庆阳买配件)是知道的。我当时存入企业账户的二十万元与给熊世宽的三十万元推说不清楚(为此我们不欢而散、他送我至楼外,夜幕下我对天生气地斥他失公心)。 回想起做大陈江畻段路(一万多元)是熊世宽与龚彬秋会计走后的年关时我们付给承包人钱的。
黄世海 2020-7-29
傅法官: 2020-7-28下午二次庭审,我说的“胡允统”应为胡纯统。工业用地(亩)“五十万”应为十五万、是指2003年园区的地价(2004-3-25义乌市巧溪卫生纸厂被征迁)!2003年园区的实际地价? 义乌市巧溪卫生纸厂位于偏僻荒凉的堰沟头——义乌市土管局1997-4-25缴费通知书:巧溪卫生纸厂4月28日前应交清——登记发证费140元、出让业务费2151元合计5369元。 1998-12-25义乌市价格事务所报告书(义价事务1998估字第法111号——(41、厂区土地5850平方米,价值人民币153375元。)那么当年园区的实际地价?而义乌市巧溪卫生纸厂不在园区,地价悬殊理所当然。 拍卖无果,王清法官要我买下;我很不情愿——因为大陈江干涸不适合造纸!并向他提过“后顾之忧”,王清说法院裁定了就没有问题的(这在去年义乌法院某号庭中对法官提过,但他们依旧判我为第三执行人)。 1999-6-22(义执字第5856号)裁定书——244237,5元是熊世宽在厂的一半,应该给1997-3-23以前,熊世宽手上借贷盖有巧溪卫生纸厂公章的债权人,而没有盖过企业公章的、属于熊世宽个人债务不应从中分配。按义乌市信用社约1993年有抵押物在殿下(那时企业性质为集体)——787造纸机等等。贷方应申请法院执行抵押物,倘若抵押物被熊世宽侵吞、你们应该向熊世宽追讨。 故此,义乌市信用社及其他人与熊世宽追加我为第三债权人,不合天理!因为裁定后的义乌市巧溪卫生纸厂原来的性质不复存在。 熊世宽已承认围墙等等是我合股后做的,他出走时厂里工人只有五六个;他没钱投入与产品做不好致使企业瘫痪!但仍在抵赖没有拿到我给他还债的三十万钱。 熊世宽出逃后,龚会计(他请的)离开时将企业账册交给我老婆——亏损相当严重!当时我们有企业账目递交法院清算的。 熊世宽涸辙之鲋,却昧着良心隐瞒债务哄抬标的物价、浮夸企业效益(日产量与利润/吨)诓我合股! 我替他还掉后店村——97年过年时楼刚电话说情,给了胡延林500元无收据。胡延林工资901元、胡土林青苗费256元及借款200元、胡延朋工资200元、胡纯洁借款2000元、胡纯樟(胡延林之子)借款2610元、鲍文清借款5540元及黄沙2700元、小计14807元;荷叶塘废品收购点叫正良的老板6000多元(他内弟是狂人、收据遗失),胡土林之女婿拉走发电机一台计价4000元,合计24907元再加以30000多的电费总和54907多元! 企业倒闭一堆烂铁、我的损失?垫付熊世宽这些钱及利息,请求法院公断! 黄世海 2020年8月2日
庭中
诬告欠他钱,熊氏良心昧。
合伙丁丑年,九月急逃外。
雌黄信口以,幸有依据论。
所嗟人弃义,信用荡无存。
2020-3-17???
注,熊氏名世宽,义乌巧溪里西岗人。
邪不压正 熊乌心黑肺,世1尽诈人钱。 宽口珍馐过,肥膺金链悬。 胆丕穷谎话,面厚耻安然。 八十万2云梦,驳回声震天。 2020-8-28??? 注:1、谐音事;2、为771219、8元之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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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诉书
申请人黄世海、男,1957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义乌市廿三 里街道平石头村7组。送达地址:义乌市下王四区19栋1单元201室。 被申请人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义乌福 田城北路667号。 法定代表人陈学文。 被申请人义乌市巧溪卫生纸厂,住所地:义乌市苏溪镇后店村。 负责人:熊世宽。 申请人不服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浙0782执复17号生 效执行裁定书,特向贵院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要求撤销(2020)浙0782执复17号生效执行裁定、支持申请人的 复议申请,撤销(2019)浙0782执异163号执行裁定书。
事实与理由 裁定书事实未查明,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是错误的,理由如下:
1、涉案标的错误。 (1999)义执字第5856号执行案件依据的是(1997)义苏经初字 第135号民事调解书,借款金额为本金50000元;而(2019)浙0782 执异163号裁定书中涉及的是(1997)义苏经初字第130号民事调解 书,借款金额为本金52000元、而且是个人贷款,与厂无关。 据裁定书所载,(1997)义苏经初字第130号的贷款有抵押物,信 用社应申请执行抵押物。义乌市巧溪卫生纸厂(集体性质)提供了787 型号造纸机等抵押物,仅在抵押物范围内承担债务,而不是对全部债 务承担还款责任。
2、裁定中没有审查基本事实。 义乌市巧溪卫生纸厂系改制后形成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目前我国 未颁行实施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律法规,股份合作制企业兼具公司制 企业或者合伙制企业组织的部分特征,但其即不是公司企业、也不是 合伙企业。因此,有关股份合作制企业纠纷的处理,应首先尊重企业 内部的规定、决定或者约定;在企业内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参 照公司法或者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而本案中,熊世宽与黄世 海签订了(合伙经营巧溪卫生纸厂协议),协议中(第一页倒数第十 行始)明确约定了"厂里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债权债务,全部归原 股东法定代表人熊世宽所有和承担”,本案的债务是熊世宽与他人合 伙期间形成的债务,按协议约定,应由熊世宽承担。
3、案涉欠款形成于熊世宽与黄世海合伙之前,应由熊世宽承担。 1997年3月23日,熊世宽与黄世海签订的(合伙经营巧溪卫生纸 厂协议)第八条第三项约定:“甲方(指熊世宽)在本协议前欠下的 债务与乙方(指黄世海)不发生关系”,而本案的欠款是黄世海加入 之前形成的债务,不应由黄世海承担。
4、本案应变更熊世宽为被执行人。 1997年3月23日,熊世宽与黄世海签订了(合伙经营巧溪卫生纸 厂协议),熊世宽是合伙人。1999年6月,熊世宽被法院强制执行其 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而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 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因此,被执行人应当变更为熊世宽。
5、申请人不应对本案债务承担责任。 申请人在办理注销时已明确“合股后的债权债务由黄世海个人承 担”,行政诉讼中的陈诉是基于(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的证据 基础,即只是合股后的债权债务由申请人个人承担。查明的事实与证 据不符的,应按证据认定。而且,行政诉讼中并没有对该陈述进行认 定,只是进行程序审查。
6、注销前已依法清算。 义乌市巧溪卫生纸厂于1999年6月29日办理注销,注销之前的全部 财产已于1998年12月25日由法院委托依法评估,企业的账本当时交给 苏溪法庭,阐明企业亏损,所有债务已由法院执行程序中依法通知和 偿付,已进行清算。申请人在办理注销手续时,已明确对合股后的债 务承担责任。
7、义乌法院(1999)义执字第5856号案件分配执行款错误,变 卖款应全部用于偿付企业的债务,如有多余的才能偿付熊世宽个人 债务。
8、根据义价事务(1998)估字第法111号估价报告书,企业的土 地已由法院委托评估,变卖时由申请人买受。
综上,按照熊世宽与黄世海的约定以及当时的相关法律规定,本 案债务应由熊世宽承担,变更申请人黄世海为被执行人,没有事实与 法律依据,请求贵院查明事实,予以撤销原裁定。
此致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黄世海
2020年8月20日
二、 执行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黄世海、男,1957年3月20日生、汉族;住义乌市廿三里 街道平石头村7组。送达地址:义乌市下王四区19栋1单元201室。 被申请人楼永健、男,1969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住义乌市苏 溪镇殿下村。 被申请人义乌市巧溪卫生纸厂,住所:义乌市苏溪镇后店村、负 责人熊世宽。 申请人不服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浙0782执异96号执行 裁定书,特向贵院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要求撤销(2020)浙0782执异96号执行裁定书。
事实与理由 裁定书事实未查明、变更申请人为被执行人没有依据,理由如下:
1、一审裁定并没有正确查明事实。 义乌市巧溪卫生纸厂系改制后形成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目前我国 未颁行实施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律法规,股份合作制企业兼具公司制 企业或者合伙制企业组织的部分特征,但其即不是公司企业、也不是 合伙企业。因此,有关股份合作制企业纠纷的处理,应首先尊重企业 内部的规定、决定或者约定;在企业内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参 照公司法或者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而本案中,熊世宽与黄世 海签订了(合伙经营巧溪卫生纸厂协议),协议中(第一页倒数第十 行始)明确约定了"厂里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债权债务,全部归原 股东法定代表人熊世宽所有和承担”,本案的债务是熊世宽与他人合 伙期间形成的债务,按协议约定,应由熊世宽承担。
2、案涉欠款形成于熊世宽与黄世海合伙之前,应由熊世宽承担。 熊世宽与黄世海签订的(合伙经营巧溪卫生纸 厂协议)第八条第三项约定:“甲方(指熊世宽)在本协议前欠下的 债务与乙方(指黄世海)不发生关系”,而本案的欠款是黄世海加入 之前形成的债务,不应由黄世海承担。
3、本案应变更熊世宽为被执行人。 1997年3月23日,熊世宽与黄世海签订了(合伙经营巧溪卫生纸 厂协议),熊世宽是合伙人。1999年6月,熊世宽被法院强制执行其 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而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 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因此,被执行人应当变更为熊世宽。
4、申请人不应对本案债务承担责任。 申请人在办理注销时已明确“合股后的债权债务由黄世海个人承 担”,行政诉讼中的陈诉是基于(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的证据 基础,即只是合股后的债权债务由申请人个人承担。查明的事实与证 据不符的,应按证据认定。而且,行政诉讼中并没有对该陈述进行认 定,只是进行程序审查。
5、注销前已依法清算。 义乌市巧溪卫生纸厂于1999年6月29日办理注销,注销之前的 全部财产已于1998年12月25日由法院委托依法评估,执行过程中, 企业的账本当时全部交给苏溪法庭,阐明企业亏损,全部债务已由 法院执行程序中依法通知和偿付,已进行清算。申请人在办理注销 手续时,已明确对合股后的债务承担责任。
6、义乌法院(1999)义执字第5856号案件中分配执行款错误, 变卖款应全部用于偿付企业的债务,如有多余的才能偿付熊世宽个 人债务。
7、根据义价事务(1998)估字第法111号估价报告书,企业的土 地已由法院委托评估,变卖时由申请人买受。
综上,按照熊世宽与黄世海的约定以及当时的相关法律规定,本 案债务应由熊世宽承担,变更申请人黄世海为被执行人,没有事实与 法律依据,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予以撤销一审的执行裁定。
此致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黄世海
2020年8月20日补印三份
三、
执行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黄世海、男,1957年3月20日生、汉族;住义乌市廿三里 街道平石头村7组。送达地址:义乌市下王四区19栋1单元201室。 被申请人楼益喜、男,1956年9月12日出生、汉族;住义乌市苏 溪镇殿下村六组。 被申请人义乌市巧溪卫生纸厂,住所:义乌市苏溪镇后店村、负 责人熊世宽。 申请人不服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浙0782执异89号执行 裁定书,特向贵院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要求撤销(2020)浙0782执异89号执行裁定书。
事实与理由 裁定书事实未查明、变更申请人为被执行人没有依据,理由如下:
1、一审裁定并没有正确查明事实。 义乌市巧溪卫生纸厂系改制后形成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目前我国 未颁行实施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律法规,股份合作制企业兼具公司制 企业或者合伙制企业组织的部分特征,但其即不是公司企业、也不是 合伙企业。因此,有关股份合作制企业纠纷的处理,应首先尊重企业 内部的规定、决定或者约定;在企业内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参 照公司法或者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而本案中,熊世宽与黄世 海签订了(合伙经营巧溪卫生纸厂协议),协议中(第一页倒数第十 行始)明确约定了"厂里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债权债务,全部归原 股东法定代表人熊世宽所有和承担”,本案的债务是熊世宽与他人合 伙期间形成的债务,按协议约定,应由熊世宽承担。
2、案涉欠款形成于熊世宽与黄世海合伙之前,应由熊世宽承担。 熊世宽与黄世海签订的(合伙经营巧溪卫生纸 厂协议)第八条第三项约定:“甲方(指熊世宽)在本协议前欠下的 债务与乙方(指黄世海)不发生关系”,而本案的欠款是黄世海加入 之前形成的债务,不应由黄世海承担。
3、本案应变更熊世宽为被执行人。 1997年3月23日,熊世宽与黄世海签订了(合伙经营巧溪卫生纸 厂协议),熊世宽是合伙人。1999年6月,熊世宽被法院强制执行其 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而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 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因此,被执行人应当变更为熊世宽。
4、申请人不应对本案债务承担责任。 申请人在办理注销时已明确“合股后的债权债务由黄世海个人承 担”,行政诉讼中的陈诉是基于(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的证据 基础,即只是合股后的债权债务由申请人个人承担。查明的事实与证 据不符的,应按证据认定。而且,行政诉讼中并没有对该陈述进行认 定,只是进行程序审查。
5、注销前已依法清算。 义乌市巧溪卫生纸厂于1999年6月29日办理注销,注销之前的 全部财产已于1998年12月25日由法院委托依法评估,执行过程中, 企业的账本当时全部交给苏溪法庭,阐明企业亏损,全部债务已由 法院执行程序中依法通知和偿付,已进行清算。申请人在办理注销 手续时,已明确对合股后的债务承担责任。
6、义乌法院(1999)义执字第5856号案件中分配执行款错误, 变卖款应全部用于偿付企业的债务,如有多余的才能偿付熊世宽个 人债务。
7、根据义价事务(1998)估字第法111号估价报告书,企业的土 地已由法院委托评估,变卖时由申请人买受。
综上,按照熊世宽与黄世海的约定以及当时的相关法律规定,本 案债务应由熊世宽承担,变更申请人黄世海为被执行人,没有事实与 法律依据,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予以撤销一审的执行裁定。
此致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20年8月20日补印三份
四、 执行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黄世海、男,1957年3月20日生、汉族;住义乌市廿三里 街道平石头村7组。送达地址:义乌市下王四区19栋1单元201室。 被申请人付银林、男,1946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住义乌市苏 溪镇联合村楼陈傅2区219号。 被申请人义乌市巧溪卫生纸厂,住所:义乌市苏溪镇后店村、负 责人熊世宽。 申请人不服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浙0782执异134号执行 裁定书,特向贵院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要求撤销(2020)浙0782执异134号执行裁定书。
事实与理由 裁定书事实未查明、变更申请人为被执行人没有依据,理由如下:
1、一审裁定并没有正确查明事实。 义乌市巧溪卫生纸厂系改制后形成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目前我国 未颁行实施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律法规,股份合作制企业兼具公司制 企业或者合伙制企业组织的部分特征,但其即不是公司企业、也不是 合伙企业。因此,有关股份合作制企业纠纷的处理,应首先尊重企业 内部的规定、决定或者约定;在企业内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参 照公司法或者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而本案中,熊世宽与黄世 海签订了(合伙经营巧溪卫生纸厂协议),协议中(第一页倒数第十 行始)明确约定了"厂里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债权债务,全部归原 股东法定代表人熊世宽所有和承担”,本案的债务是熊世宽与他人合 伙期间形成的债务,按协议约定,应由熊世宽承担。
2、案涉欠款形成于熊世宽与黄世海合伙之前,应由熊世宽承担。 熊世宽与黄世海签订的(合伙经营巧溪卫生纸 厂协议)第八条第三项约定:“甲方(指熊世宽)在本协议前欠下的 债务与乙方(指黄世海)不发生关系”,而本案的欠款是黄世海加入 之前形成的债务,不应由黄世海承担。
3、本案应变更熊世宽为被执行人。 1997年3月23日,熊世宽与黄世海签订了(合伙经营巧溪卫生纸 厂协议),熊世宽是合伙人。1999年6月,熊世宽被法院强制执行其 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而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 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因此,被执行人应当变更为熊世宽。
4、申请人不应对本案债务承担责任。 申请人在办理注销时已明确“合股后的债权债务由黄世海个人承 担”,行政诉讼中的陈诉是基于(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的证据 基础,即只是合股后的债权债务由申请人个人承担。查明的事实与证 据不符的,应按证据认定。而且,行政诉讼中并没有对该陈述进行认 定,只是进行程序审查。
5、注销前已依法清算。 义乌市巧溪卫生纸厂于1999年6月29日办理注销,注销之前的 全部财产已于1998年12月25日由法院委托依法评估,执行过程中, 企业的账本当时全部交给苏溪法庭,阐明企业亏损,全部债务已由 法院执行程序中依法通知和偿付,已进行清算。申请人在办理注销 手续时,已明确对合股后的债务承担责任。
6、义乌法院(1999)义执字第5856号案件中分配执行款错误, 变卖款应全部用于偿付企业的债务,如有多余的才能偿付熊世宽个 人债务。
7、根据义价事务(1998)估字第法111号估价报告书,企业的土 地已由法院委托评估,变卖时由申请人买受。
综上,按照熊世宽与黄世海的约定以及当时的相关法律规定,本 案债务应由熊世宽承担,变更申请人黄世海为被执行人,没有事实与 法律依据,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予以撤销一审的执行裁定。
此致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20年9月5日打印四份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黄世海,住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屏石头村七组。现 住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南州花园12幢1904室。电话:13967408959
被执行人:陈平,住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新厅村3组。电话:1890689 1687 被执行人:义乌纸箱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西山下村 1001号。法定代表人:陈小平 电话:18906891687
请求事项: 一、强制下列被执行人履行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0) 浙0782民初 9891号民事判决, 1、陈平立即给付申请人360000元并支付利息589980元(暂计至2020年 6月10日止),合计949980元。 2、义乌纸箱有限公司立即给付申请人168000元并支付利息273456元(
暂计至2020年6月10日止),合计441456元。
3、并承担案件受理费8384元。以上3项共计人民币1399820元。
二、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下列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 (2020) 浙 0782民初9891号民事判决。 一、被执行人陈平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36万 元及利息(其中本金30万从2012年2月1日起,本金4万从2012年3月1日起, 本金2万从2012年3月6日起,均按月利率1.8%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被执行人义乌纸箱有限公司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 168000元及利息(从2012年2月1日起,按月利率1.8%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 之日止)。) 以上一、二项的利息应扣除已支付的178000元。 案件受理费8384元,由二被执行人共同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 付。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被执行人 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 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 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义乌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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