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言诗(三句半) 一、名称 十七字诗的名称多多:无赖体、瘸腿诗、吊脚诗、掉脚诗、翘脚诗、跷脚诗、俳句体、偷声诗。今人通称三句半。 偷声诗,原名“瘸腿诗”,因恶其名而有人改之。把绝句的第四句减半,即是偷声诗。 又叫俳句体,“俳句”乃日本古体短歌名。每首亦十七字,故借以称掉脚诗。其实日本俳句句式为五、七、五共三句,十七诗则是五、五、五、二共四句,中日的俳句字数虽等而体式并不相同。 二、历史渊源 这是诗歌的变体,是把四句诗的最后一句砍去一部分的破体式。这一诗歌变体早在唐末五代即已出现,盛行于宋代元丰、元佑年间。据宋人王灼《碧鸡漫志》一书的卷二记载,十七字诗是由民间曲艺艺人发明的,写瘸腿诗最负盛名的当推北宋著名曲艺家、浑话艺人张山人。本名张寿,山东兖州人。约生于北宋仁宗天圣五年至十年(1027~1032)间,约卒于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宋仁宗至和三年(1056)至京城汴梁(今开封),在瓦舍中说诨话,颇受欢迎,蜚声于宋神宗熙宁至宋徽宗崇宁间。据说当时有人用瘸腿诗影射朝廷,官府怀疑是张山人所为,曾抓他审问,可见其写的瘸腿诗影响之大。张山人的诗诙谐滑稽,意含讽刺,观众在开怀大笑中获得启示,领略褒贬之意。张山人的这种诗体“鬻钱以糊口”。在他的影响带动下,泽州的孔三传、元佑年间的王斋叟、政和年间的曹组等人也都成了写瘸腿诗的高手。流传最早的是南宋时无名氏作《临安十七字诗》。 洪迈在《夷坚乙志》卷十八《张山人诗》中,对张山人做了较为详尽的介绍,说张山人以作十七字诗而著名,他的诗虽然脱不了俚俗之气,但是蕴含机智幽默于其中,且又长于讽刺。所以,他所到的地方,达官贵人总是馈之以酒食钱帛,以免遭讥。到老年时,张山人对于他所从事的职业已是力不从心,就打道还乡,可是还没到家就死在了半道上。幸亏道边有人是他的老相识,知道张山人无儿无女,没人收尸,就买了一叶苇席,将他葬在了道边小店旁边的高处,并用木牌标明此墓葬的乃是有名的说话艺人张山人。后来,据说有个路过的年轻人,听人说起张山人倒毙道侧、苇席下葬的事,很是感慨,也模仿张山了作了一首十七字诗: 此是山人坟, 过者尽惆怅。 两片芦席包: 敕葬! 这首诗显然有明显的讽刺意味,是对张山人一生风光、处处嘲说他人、老来潦倒的反嘲。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当时艺人的悲惨境地。 正是由于张山人的这种善于作嘲达官贵人的十七字诗的风格,所以他也免不了招风惹草。据王辟之在《渑水燕谈录》卷十中的记载,说有一个朝廷大臣死于任上,有人作了一首十七字诗进行嘲弄。官府悬厚赏捉捕作诗人当时就有人怀疑这首诗是张山人所作,地方官就将张山人捕来讯问。倒霉的张山人倒是从容不迫,在府尹面前坦言道:“我在都城已经谋生三十多年,作十七字诗是为了挣钱糊口,怎么能拿自己的饭碗开玩笑,去嘲笑朝廷大臣呢?况且就这个题目让我去写,我也不会写得这么糟糕啊!”听了他的辩解,府尹大笑,放他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