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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4 0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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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梅花精灵 于 2020-11-14 00:41 编辑
『第一章
汉代哲学
......
﹝G﹞易传之思想
﹝一﹞易传与卦爻辞违异
﹝二﹞易传乃杂辑而成
﹝三﹞易传中之特殊论点
﹝1﹞宇宙秩序与人生规律
﹝2﹞德性之「本体论解释」
﹝3﹞占卜之意义
占卜之存在虽为各民族早期厉史中之普遍现象,但对「占卜」本身之说明,则殊少标准理论。系辞中有一颇为特殊之说法。
此说之主旨即是通过「类比」观念以说明「占卜」之功能。
系辞下几乎以讨论此一问题为主要内容,如云: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系辞下.第一章〉
......
就理论观点说,对占卜与决定论之态度不外以下三种:
第一:一切皆是已定。如此则不唯存在方面之未来情况已定,甚至占卜者本身之占卜活动本身亦是已决定。如此,则一切无可说。
第二:存在过程中,一切皆已决定,但人之「知」多少则未决定。如此,则占卜可以助人之「知」,但「知」后仍不能改变存在;只能够改变自己的行为;即是说,占卜不能影响外界,但可以影响人之行为。依此,永有一领域为未决定者,而人之意志行为等即属于此领域;占卜之功能亦表现于此领域中。此一立场应最接近易经与易传一系的立场。但易传中亦无一确切说明。
第三:部份存在情况是已决定者,但另一部份则未定;人由「占卜」而决定行为后,对此种未决定之存在情况有一种决定力量。如此,则占卜有助人决定外界之功能。此一说法与上列第二种之不同,在于依此说则占卜亦可以影响「成败」,可以影响「外界」,而第二种说法虽以为占卜可影响人之行为,但因不能改变外界,且外界是已定者,故人纵能知来,亦只能使自己「善处」,而不能影响「成败」。占卜影响「成败」之说法如欲成立,则必须假定此种「神秘之知」之可靠性。又须证明此种「神秘之知」永较一般认知优越;不然,则人可通过一般认知以影响未来,何必「占卜」?但这两点皆不能证之。在易传中,亦偶有较接近此一立场之说法,但无明确理论。
以上三种说法中,第二种最与谈「易」者之立场接近,易传对于「动」之强调,亦即表示重视占卜对行为之影响。如谓:
「凶吉悔吝者,生乎动也。」〈系辞下.第一章〉
「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是故,吉凶生而悔吝着也。〈系辞下.第三章〉
此外,如系辞下.第五章解爻辞之说,皆就人之行为言,而未强调改变外界之功能。而系辞上又谓:
「......是以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嚮;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系辞上.第十章〉
此明为「行」与「为」而占,占之目的则在于「知来物」——亦即「知来」之意。
故大体而言之,易传论「占卜」之功能主要在于使人知所自处,即是决定有何行为;至于成败,则不重视。而「占卜」之所以能助人决定行为,则又通过「占卜符号」与「存在之秩序」间之「类比关系」以说明之。其言常夸肆,使人易觉深奥,其说实亦甚简也。
总之易传「占卜」,以「类比关系」为基本假定,此即见其形上学及宇宙论成分;又以人之行为作主要问题,则又有重视「德性」之意。就前者论,则一切存有皆被涉及——因认定一切存有皆受「道」支配,皆表现同一秩序;就后者论,则占卜之主要目的只涉及人事,故系辞云: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系辞下.第十章〉
所谓「天道」,即形上学成分;所谓「地道」,即宇宙论成分,而其重视行为或君子之自处,则所谓「人道」也。
凡占卜或类似占卜之理论,皆必涉及「决定论」与「自由意志」之问题;易传亦不例外。易传对此问题虽无明确解释,但观其内容,可知此两方面均被易传理论所预认。由此,吾人可进而讨论一具体观念,即象辞〈易传之一部〉中对「贞凶」一词的解释。
﹝4﹞「贞凶」』
......
摘自 劳思光 著《中国哲学史》第二卷 P98
未校对 错漏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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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遇上文哲兼美诗长 抄书一个助兴 并谢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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