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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钱钟书对陈寅恪的一段考证不以为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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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6 17: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古琴 于 2022-7-1 10:39 编辑

      简评《钱钟书对陈寅恪的一段考证不以为然》


       孙名转来《钱钟书对陈寅恪的一段考证不以为然 》 已有几日。看了,沉默了两天,本不想置喙。但考虑这不仅毕竟涉及名人,也关涉这里的讨论,而对现代作家、学者的有关传记和他们之间的关系我还有过一些涉猎,所以还是不能不坦率几句。

       一、这转帖偏执,乃过激不当之言,基本观点不可取,其中不少属想象、放大、穿凿,属不可信之言。

       二、杨绛那文我看过,这转帖引用也不差,差的是“理解”。那是杨绛的善心美意,是对多年来人们放大陈钱关系不睦的一种表态,即钱钟书是尊重陈寅恪的。钱没有成为陈的学生、朋友是因为无缘陈的专业。而转帖中不把“吴宓放在眼里”,乃杜撰。“不放在眼里”,却为何选了吴宓的课程做了他的学生?有现当代教育、文学阅读经历的都知道,吴宓对钱钟书的帮助应该最大,二人是亦师亦友关系。帖中又说,“钱也没有把陈寅恪当回事儿”,这不是事实。钱钟书固然有清高孤傲,最典型莫过于其在清华毕业时的“整个清华没有一个教授有资格充当钱某人的导师”的狂言。但钱在刚刚入校之时,还不至于就瞧得起或瞧不起谁,尤其陈寅恪当时已是清华四大导师,海内驰名,而钱钟书当时不过一大学新生······还是专业不对口罢了,不存在看不起,更不存在有隙。

       三、转帖中显然夸大了钱钟书对陈寅恪学术的异议和批评。
       1)钱钟书对陈寅恪的意见,主要在于“以诗证史”。而公开批评《元白诗笺证稿》,是在上个世纪的七十年代末,集中在“以诗证史”,但并非全盘否定《元白诗笺证稿》,也并非完全否定“以诗证史”。“以诗证史”是存在的,古今中外俯拾即是。而《元白诗笺证稿》,不唯是陈寅恪的一部重要学术著作,亦是中国当代古典文学的精粹研究之作,还是极富学术创新的垂范后世之作。
       2)对陈寅恪的考证批评钱钟书是有的,主要是集中在对“杨玉环是否处女”考证的否定。但那也是钱钟书一家之言,肯定陈氏者也大有人在。“处女问题”就现在、就一般人,它不是什么问题,但涉及贵妃关系杨玉环,又涉及是否嫁过李隆基的儿子李瑁,而后来李隆基又是通过什么手段得到了她——这一有关唐代宫廷大事,也涉及中国伦理道德问题,其实是很重要的,考据一下应该有意义。电视剧甄嬛传的甄嬛,不是多次被考据、调查她的孩子是否是雍正的亲骨肉吗?那是极为重要的接班人问题即皇帝血统问题。电视剧里,则关系甄嬛的人物性格,也是蛮重要的情节。

       四、孙名拿了一个事实多伪多撰、观点片面偏激的转帖,不过用来讽喻其他网友的考证,即讽刺否定网友对他近来交流活动所呈荒谬的批评。
       我做如是想:
       无论是学术研讨还是文学批评,异议肯定会有,争论乃正常,只要是求实求是,观点不同无妨,不必耿耿,更不必将无心和异议当敌意。
       讨论可以据理力争,姿态不必好为人师。
       再说句实话,在网上诗词论坛的交流,其实大家还都只是“引证”、“援引”,还谈不上“考证”。但“引证”和“援引”,应该对所引经典和他人诗文搞懂弄通,切忌望文生义,力戒张冠李戴,不可随心所欲,应知约定俗成,拿来应为有据——是为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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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7 08: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钱钟书对宋诗情有独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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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7 08: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古琴 于 2022-7-1 10:39 编辑
金筑子 发表于 2020-12-7 08:32
钱钟书对宋诗情有独钟!


致张弛

获悉这里将有变局,希望向好的方向努力,实现预期。
在此之时,有个添扰说下。
刚刚看到直言被禁言,这应该是梓煜的杰作。就此说说她,先看她的管理用语:

“听说有个叫直言的,在哪里?如果他在这里骂人了,直接告诉我。别人违规你们负责,他违规我负责。
“直言,你也好意思说老金把别的论坛的东西搬这里来说?你在别的论坛对我们论坛的领导做了什么?你老实在这里玩我当看不到,你要是敢在这里野,我会怎么对你请你清楚。”
“管我要证据?你也配。我就是告诉你我会怎么对你。你干了啥我心里有数就可以。”

以上加引号者,是你副手梓煜语录,这里面满含着这样几个词:敌意,纠缠,蛮横,粗鄙。
到底,还是个只知几句凤花雪月而并无知书达理、不过是混了几天新衣而养了一生坏毛病却并无增长一点儿正道正品正能的市井悍妇。

说及三点:
一、
直言此次来这里理论版,是因为金筑子纠缠旧事,没有金的污蔑直言不回来。而直言来此遭到镜山流氓谩骂,作为管理员的梓煜不制止纠缠的金和大骂出口成脏的镜山,却禁言了被纠缠被骂的直言,这种管理,是中国道德和法纪的反动,是黑白混淆,是助纣为虐。
二、
梓煜说到直言对“论坛领导”云云,不知这是哪一年的事,而直言的为人不会也从没有背地说人,更不会违背事实。梓煜如此,须知这不应该是它此次管理的依据。作为公共行权,每一次都要面对当下,要有事实,讲绳墨,遵底线。别的,都不是行使权利的理由。
三、
从梓煜的说话内容到语气,看得出是带着一股气,无疑出于旧隙。当年zw因一首诗批评过梓煜,但时间已过近十年,仍然嫉恨,这未免过于狭隘。而做了管理,应该站在管理的法的立场和角度而不是站在梓煜一己的甚或是非法泄恨的角度。梓煜显然是选择了后者,这已不是执法行规,是党同伐异,打击报复,徇私枉法,为非作歹。

管理涉及诗友涉及法纪,对诗友应该是尊重,对法纪应该是敬畏,没有这两个认知,管理一定是低劣或卑鄙。
而要具备这点,得有基本的为人素质、道德品质、公允之心和法纪意识。目前看,梓煜差的还尚远。

论坛管理,是个虚拟,是一种服务,好的管理让人钦佩。
没有起码公允意识、法律意识和行权操守,把管理当做官,以为高人一等,行为无所制约,老子天下第一,这必然不知深浅,大言不惭,为所欲为,出口粗鲁,公职滥用,酿成混乱——这也必将为天下人耻笑!

倘张弛先生下次再组,要睁大眼睛,不是剜坑就是菜,狗尿苔上不了金銮殿。尤其对没有经历不具基本素质而一味谄媚瞎虎者,不能让他(她)们再祸害诗友祸害论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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