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半张酒票 于 2015-3-12 07:42 编辑
关于成立精品诗词评委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香港诗词学会决定免费为论坛版主出版《诗词精粹》刊物,所有版主在论坛获得精品的诗词均属刊载对象并由各版推选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草堂诗词自即日起成立精品诗词初选评委(评委成员名单延后通知)。 二、建立“精品诗词自荐帖”,由各位版主自荐作品到“精品诗词自荐帖”。自荐作品必须是曾经获得精品的作品(非精品作品不予推荐)。 三,精品诗词自荐帖(延后在子版发佈)的发帖要求: 1、每人只许占一楼,多占删除;每楼只发作品,不得言及其余。
2、每人限自荐十首自己最满意的精品(精品不够十首的,有多少算多少),诗、词不限。 3、每楼作品原则上统一格式,4号字,居左,不加粗,不加色,诗两句一行,词以句号为一行,首与首之间空一行。开始如果楼主发的格式不对,我可以帮着调整,但后面的一定要参考前面格式,以方便评选。 四、请版主们现在开始认真筛选,选出自己最好的精品参加预评。展示出来的作品经过本版评委评定后再统一上报论坛。 四、经过论坛复审通过的作品,由评委通知作者报送个人文字简介和通联地址。 五,有其它问题或者不明白处,可在此帖下面跟帖,由我和毳毳负责解答。
精品诗词自荐帖地址:子版评诗台 http://www1.hkscxh.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5236&page=1#pid1888507 2015年3月6日 变更:根据论坛新规定,每人荐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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