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蓬草 于 2022-1-20 14:51 编辑
野鹿的眼睛:图片来网络,向原摄影者致谢。
蓬草居住的宾夕法尼亚州是个多树的地方,也是野鹿的家园。上下班时,时常见到野鹿。它们有些惧怕人群,但也不免惦记被人类侵占的领地,时常回家看看。我所见到的鹿都是白尾鹿。它们幼年时毛色鲜艳,有明显的斑点;成年后皮毛变得暗淡,斑点也消退了。看着白尾鹿三五成群在田野中觅食,很是惬意。开车途中,有时见到它们穿过车道,跳过护栏。每逢此际,便不免心头鹿撞。有心多看几眼,却无计跟踪。只能任由它们翘着尾巴,嘲弄着笨拙的两腿动物,然后消失在丛林之中。
野鹿更喜欢在夜间活动,到傍晚时见到它们觅食的机会大增。夜间行车,驾驶员的视觉功能和清醒程度不及白天,最易撞击野鹿。鹿眼能够反光,多少能提醒驾驶员,减少碰撞。人类为了出行的方便,修建了大大小小纵横交错的道路。野鹿是不大满意人类这种山大王行径的。它们本来不需要行车道,现在却要穿过道路去觅食和求偶。要过路就要留下买路钱,代价不菲,时常要付出生命。而人类并不屑于设立专门的野鹿收费站,随时可以剪径。野鹿们从来就不晓得什么交通规则,只知道我行我素。在它们眼里,是人为之路破坏了自然之道。自然的天性遭遇文明的行径,倒霉的一方总是鹿。因此,几乎每次开车长途旅行都会见到高速公路旁鹿的遗体。
二十多年前,我们从华盛顿州搬家到宾夕法尼亚州,需要驾车2400多英里,几乎是横穿美国大陆。朋友不放心,专门送给我们一对鹿哨,安装在车前。金属的鹿哨不大,近似于正方形,边长约2厘米。上面有风洞。车辆高速行驶时,空气穿过风洞会发出声音。我驾车时从来没有听到过鹿哨的声音,但是警报之声想必不会悦耳动听。感谢这位朋友,五天的行程之中没有撞上过野鹿。
蓬草到美国之后,开车的距离总计有三四十万英里,远超地球到月球的距离。虽然驾驶技术一般,所幸没有撞到过野鹿。然而没撞到野鹿并不等于没有罪过。一次是上班途中,在水塘旁不慎撞死一只过路的大白鸭。另一次是夜间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在川流不息的车辆中突然横窜出一只动物,前后左右都有车,避无可避。只听咯噔一声,心头一沉,车就开过去了。事后回想,那只动物,圆头长尾,身长腿短,可能是只山猫。每次回想这两次事件,心里总是有一种负罪感。每日开车行路,经常会见到被压死的松鼠。在小道上驾车,随时会遇到这些跳出来的小精灵。涉世不深的小松鼠见到车辆驶近时,经常会不知所措,举棋不定。有经验的松鼠则能想出对策,可以从路一侧的树枝上跳到另一侧的树枝上。一次下班之际,路上来往车辆很多。一只松鼠在电线上表演了高超的走钢丝艺术,从容过路。
虽然人类有过许多不良记录,但我们通常自认是文明的。古今中外,都有人吃人的记录,狩猎打鹿更是不在话下。人类从非洲走向世界各地,猎杀许多大型哺乳动物,导致它们的灭绝。原始人狩猎是为了生存,不能以道德去批评。现代人狩猎,并非为了生存,而是怀念原始的野性。文明与时俱进,但也会有退步。现代的狩猎以游戏为主,有时也有野蛮的滥杀。美国有个医生,到非洲去猎杀了著名的狮王。此举受到了普遍的谴责。到了美国的狩猎季节,人们可以猎杀野鹿,但不愿去猎杀怀孕的母鹿和小鹿。狩猎有了节制,是文明的进步。以前是野性中孕育着文明,现在是文明中留恋着野性。
我们欣赏野性,但不喜欢野蛮。除了极个别人,驾驶员不会顾意去撞杀野鹿。与野鹿碰撞有可能导致驾车失控,会殃及自身。考虑到这一点,我们就更加文明了。自私是很多野蛮行为的出发点,但文明又时常离不开自利因素的推动。今天人类倡导环境保护和动物保护,固然有恻隐之心,但更多的恐怕还是担心自己的家园不再适合居住。随着科学知识的增长,我们逐渐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对于人类的生存极其重要。由此我们会逐渐摆脱人类中心主义的偏见,但恐怕不会彻底摆脱遗传得来的天性。动物性是人性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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