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贡举条式》杂记 《贡举条式》由宋·丁度等编撰,是大宋王朝科举取士之考试规范及大纲。丁度(990年—1053年),字公雅,开封人,北宋著名的训诂学家。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丁度登“服勤词学科”进士(榜眼)《宋史·卷二百九十二·列传第五十一》。
丁度一生著述颇丰,在此不再赘述。《贡举条式》是附在丁度所奉诏修订之《礼部韵略》后,供举子们参考用的,虽说单本仅是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然其完整保存了有宋一代科举考试许多珍贵的历史信息,是研究我国科举历史一份重要的文献资料,我们现在看到的版本收录于四库全书/经部/小学类/《附释文互注礼部韵略·贡举条式》。
科举考试抡才大典,自大唐以降,乃为国之大事之一,故《贡举条式》直接采录大量的公文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这些公文,没有句读,读起来非常吃力,因此第一步要做的工作就是句读之。句读之难点: —在于很多词语是当时公文固定用法,格式也是非常严格的。由下而上申报,再由上而下批复,最后执行部门发布,用语之严格体现了等级森严的国家管理体系。
—公文在不同部门之间流转,使用的文书简略不一,比如皇帝只御览简报,而中书门下省、尚书省、国子监等部门可能要审阅原始报告全文,做出裁决,写出重点及结论上呈皇帝。
《贡举条式》给我们展示了关于大宋科举考试很多有趣的信息,以下简单列举一些以飨读者: 一、考生也大致分为两类:经学为主诗赋为辅的考生;诗赋为主经学为辅的考生。类似我们时下高考分为文理科,在操作层面颇多近似。
二、由于考试诗赋,故而用韵很严格,须以《礼部韵略》为准。我们头疼的一字多音,一字多义,以及字形不同而意义相同、相似、相近的字,都有严格的解释与规定。用错了,根据程度要扣分的(犯“点”、“抹”),严重的试卷直接判零分(犯“不考”)。当然,进入考场,考生可以携带《礼部韵略》,不算作弊。
三、考生一共考三场或者四场。每场根据考生分类,所考的题目也是不同的。每一道题目,都有大致不少于多少字的下限规定,不足所规定的最少字数则被扣分,差太多的可能被判“不考”。考生在每道题目之下都要自己统计出写了多少字数,涂改的字数等,不统计这些数字也要被扣分的。
四、答卷格式也是严格规定好的。格式有问题,也是要被扣分的(犯“点”、“抹”)。
五、犯皇家名讳、庙讳,考卷一律判零分(“不考”)。一张考卷为零分,则该考生就算完了。这些所谓的忌讳,对考生而言,就是“地雷”,一不留神可能就武功自废了。
六、诗被判“不考”有几种情形:不用官韵(即《礼部韵略》);用了古人一联诗句(抄袭两句);前两句未入题(跑题);落韵;犯讳。
七、录取是根据四场考试综合成绩。录取比率与考生分类有关,各算各的,但彼此间可以稍作调配,宁缺毋滥。
八、对试卷判定若有分歧,可以上报国子监,由国子监裁定。即使考生被预录取,要是有人检举,复核属实,考生也会被刷掉(“驳放”)。
九、考取进士十分不易,若考生连续落第数次,可以不用再考,国家可以直接分配工作,到一些政府部门当公务员,毕竟这些人也是人才。
《贡举条式》只是句读一遍,要再搞清楚一点儿,尚需时日。下一步准备对其注解一遍,将其中一些细节补充完毕,或对科举文化有更好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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