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鄢化志教授是怎样说的:
格律:此所谓格律,泛指利用汉字语音的声、韵、调诸因素,通过有规律的排列组合形成的平仄韵调的格式规范。 其中包括正体格律和杂律两大类。正体格律指在齐梁永明体的基础上,经上官沈宋、初唐四杰诸人努力而形成的平仄粘对格律。 “杂律”指平仄粘对格律之外,另立音韵平仄规范而形成的多种不常使用、未能流行开来的“格律”。如拗体、蜂腰、双声、叠韵、五平、五仄、四声等体。 这些诗体多数产生于平仄粘对格律的酝酿时期,当时并无格律正体与格律杂体之分。在平仄粘对格律被定为律诗正体之后,“杂律”诸体才被淘汰出格律正体之外,形成被正统诗人闲掷冷落的“杂体格律诗”。 这类杂律诗或称杂体格律诗,因不遵循平仄粘对规则而异于正体格律诗,又因具有自己的平仄规范而有别于全不论平仄的古体,故而属于处在古体诗和近体格律之间的“杂体”。
. 遵循平仄粘对格律的近体诗和全无平仄规范的古体诗为正体,在平仄粘对格律之外另设各种规范,介于古体今体之间的诗体为杂体;于近体平仄粘对格律之外,另设格律规范的诗体如五平、五仄双声、叠韵、短柱等为杂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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