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刚刚 于 2023-6-12 14:58 编辑
拗句与拗救 这两个概念,虽然都是古人定的,但一个是正确的,一个是错误的。 古典诗律学意义上的所谓“拗”的概念,是南宋方回首先提出的。 拗句这个概念,是正确的,而且名称定得很科学。 拗句是针对律句来定的,所以在古风中这种句式比比皆是,因是正常的句式,所以不能叫拗句。在律诗中,这是特殊的句子,所以定名为拗句。 律句是按节奏进行平仄交替的句子。 拗,有两个音读,ào音义为“不顺、不顺从”,niù音义为“固执、不驯服”。总之是不服从不听话。对律句而言,不服从不听话,那就是不老老实实地平仄交替。用一般的话说就是非律句。非律句是解说,拗句是正规命名。 这一个“拗”字就把句子的特征说得很清楚了。有人试图换个名称,比如用“别句”。 别:1.分开;分离。2.区分;区别。3.差异;差别。4.类别;分类。5.另外。6.特殊;不同寻常。7.指错读或错写成另外的(字)。8.用针等把东西附着或固定。
无论用哪个含义去解释,别句与律句的关系都不能准确的表达。
1.与律句分开(分离)的句子;2.与律句有区别的;3.与律句有差异的;4.与律句是不同类别的;5.与律句是属于另外的;6.与律句比,是特殊的不同寻常的。 大家还可以试着去改名比较一下。因此拗句这个名称叫得非常恰当。 解决了“拗”与“拗句”,对“拗救”我们就好分析了。 既然“拗”是平仄交替不听话,那么“拗救”就是通过救治,使平仄交替恢复了正常了。人们基本都是这样理解的。 但是马上就会想到一个问题,出句是拗句,对句无论怎样救,已经定型的出句能改变么平仄失替的原貌么?不能。不但不能,甚至对句还会出现新的拗句,从纠正平仄失替的角度分析,岂不是病上添病,这也叫“救”?有人形象的比喻说:“犹如左腮抽了个耳光,右腮再抽回来,左腮就不疼了吗?”我说,左边的脸打肿了,于是再抽右边的脸,右边的脸也肿起来了,平衡倒是平衡了,能说正常吗? 既然不能救,那怎么能叫拗救呢? 我们还是从拗救的实践中去看看,它“拗救”到底救了什么?所有的例子,都说明因为出句的拗,不但平仄失替而且因失替引起了平仄数量的不平衡,对句所救的原来是通过增减平仄的数量,使整联平仄数量达到基本平衡。这一下我明白了,它救的并不是什么失替,救的只是为了平仄数量的平衡。这不就是初唐时上官仪等的调声吗?只是上官仪等调的是声调,律诗调的不是声调而是平仄,因为调的是平仄,所以不好用调声术的术语,于是用上“拗救”。这个“拗”倒是没有用错,可是这个“救”却指东打西了。由于术语定名的不当,引起数百年的争端。不知大家弄明白了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