拗、拗句、拗句格、拗体、拗律、拗救、特拗句 名词解释: 下面这些概念统统针对律句、格律诗而言,离开了律句、格律诗,下面这些概念就无意义。 拗、拗字:在格律诗的诗句中,如果在该用平声字的地方用了仄声字,该用仄声字的地方用了平声字,则该字就叫“拗字”。 拗句:有“拗字”的句子就叫“拗句”。 拗句格:一联中上句既小拗,下句亦小拗。 拗体:全诗用拗句、或大部分用拗句,就叫做拗体。 拗律:拗体的律诗。拗体只管拗句的构成。拗律出了考虑拗句,还要考虑格律。 特拗:专指大拗中的平平仄平仄句型。刚刚说,“拗”,指明它的本质是拗句(失替,非律句),“特”指明它的特殊性:常见,熟视无睹。但王力因它“特”而准许它加入标准句的行列,是错误的,因为不能因此而忽视它的本质“拗”(存在的未必是合法的)。这种“准许”颠覆了全盘。 拗救:分小拗拗救和大拗拗救两种。小拗拗而能救,便不为病。 大拗拗救,人们(包括学者专家)多理解错误。刚刚说,平仄失替之病已存,是无法救的,因为平仄失替,平仄的数量和位置也会失衡,因此救不了平仄失衡的病,却可在数量和位置做些补救,使之吃相不过于难看。 “拗字”用于一个字,“拗句”用于一句,“拗句格”用于一联,“拗体”“拗律”用于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