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种诗词学术交流之道 马未都先生曾在一段视频中说: “前两天在网上看到郭德纲说的一段,特别有意思。他说他先训他的徒弟,他徒弟抱怨嘛。 他说,我先告诉你,这个是客人,观众是对的啊,观众是对的。观众说不好就是不好,你跟人道歉去,你甭跟人掰扯。 第二,还是你错了。你一个内行跟外行掰扯,就证明你错了。 他说,比如我,我跟一个火箭专家谈火箭发射,我非说这火箭发射,就是先点燃一张报纸,再点燃劈柴,再点燃这煤球,再把这 火箭发射出去。说那火箭专家看我一眼,都算他输了。我觉得他说的太对了! 行家和行家之间是可以探讨的,行家和非行家之间是不能探讨的。” 郭德纲也曾亲口举例说:“比如听京剧啊!有时候我看网上,有一万个观众点评京剧,看得我浑身鸡皮疙瘩。因为他点评完了我一看,说的不是京剧的事,仨裁缝、俩厨子,还有一修自行车的,从他的专业角度给你探讨京剧,那能对得了吗?这主打七岁唱戏,唱到80还跑龙套呢,那他也比你听了一辈子戏的人明白!” 原以为马、郭二人只是说段笑话,逗个闷子。现在看来,还真不是。在《早就没人能够确读中古平水韵了》下,某诗词理论栏目执行首版跟帖中竟有这样一段: “知古倡新,双轨并行,这是现今诗词学会规定的方针,教育部颁布了改良后的中华通韵仍不废这个方针,所以从某一角度也可以说吟者这厮的行为是明摆着跟政府方针作对,简直恶劣之极。” 大家瞧瞧这份认知和作派,简直无知加无畏嘛!若是普通诗友在诗词类栏目如此信口雌黄,快乐快乐嘴,倒还情有可原。可是,某诗词理论栏目执行首版毕竟属于名义上的业余诗词理论家啊! 再者,中诗学会是党务部门吗?是政府部门吗?现行《中华诗词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分明是这样定位的嘛: “本团体是由诗词组织、诗词创作者和研究者、教育者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尽管前半表述有欠准确,但“学术性”和“社会组织”定位还是相当准确的嘛!社会组织不就是民间社团吗? 笔者想与众位诗友分享的诗词学术交流之道便是:遇到此等混不吝时,千万别搭理他。你若看他一眼,都算你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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