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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词的结构按一般的划分:58字以内为“小令”;59到90字为“中调”;91字以上是“长调”。最长的词达240字。(虽有争议,但多数认可) 词的结构 一般说来,词以长短分类:“慢词”最长,自九十至二百多事,故亦称“长调”;自五十九至九十字为“中调”,五十九字以内为“小令”。《花间集》所收,只有小令和中调而没有长调慢词。这倒并不是选者对小令有偏好,故摒弃慢词而不录,实在因为自晚唐至五代(甚至在北宋初年)慢词还没有发展出来。另外一个早期选集《尊前集》也是如此,只收小令和中调。 1.小令(令词、令曲) 一般称字句不多的小调短曲为令词,又称小令、令曲。白居易《就花枝》诗:“醉翻衫袖抛小令。”宋刘放《中山诗话》云:“唐人饮酒,以令为罚”,而“今人以丝管歌讴为令者,即白傅(居易)所谓”。此表明令词出于唐人酒令。但唐人用小令的曲调,往往不加令字,如用《调笑》而不作《调笑令》。宋人多用令字,如《卜算子令》、《浪淘沙令》、《喜迁莺令》等。令词也有出自大曲而字数较多的,如柳永《甘州令》有七十八字,欧阳修《凉州令·东堂石榴》有一百零五字。 为什么较短的词称为小令? 这个“令”字起源甚古,颇有些来历。“令”是“酒令”的简称。“酒令”是古代宴会中的一种风俗。《史记·滑稽列传》的淳于髡说到“赐酒大王之前,执法在傍,御史在后”的“执法”和“御史”就是执行酒令和纠令的。据说汉高祖的吕后请群臣喝酒,酒令严如军令,违令者当时被杀。吕后用这办法镇压臣下,使他们绝对服从,所以赴吕后宴会者无不惶恐不安。 唐代贵族请客以歌女行酒令,比上世文明多了。办法是让她们唱些曲子以劝客人饮酒。客人听了饮酒则表示欣赏她唱得好。在行酒令时所唱的曲子即是“小令”。孙棨的《北里志》说,当时的歌女“自幼丐育……初教之歌令,而责之甚急”。孙棨又介绍歌女中的“天水仙哥善谈谑,能歌令,常为席纠”。又说“郑举举亦善令章,尝与绛真互为席纠”。“席纠”即古代的“执法”“御史”。北宋晏几道的一首《鹧鸪天》说: 小令尊前见玉箫,《银灯》一曲太妖娆。歌中醉倒谁能恨?唱罢归来酒未消。 2.中调 唐宋时词调并无中调、长调之称,分词调为小令、中调、长调,始于明代中叶。顾从敬刻《类编草堂诗馀》四卷,将分类编排的宋本,改为分调编排本,即依小令、中调、长调三类分列。五十八字以内定为小令,五十九字至九十字为中调,九十一字以外为长调。以引、近为中调,因其体制长短适度。此种分法仅从词调长短、字数多寡而定,殊属牵强。《词律》凡例指出:“所谓定例,有何所据?若以少一字为短,多一字为长,必无是理。如《七娘子》,有五十八字者,有六十字者,将名之曰小令乎,抑中调乎?如《雪狮子》,有八十九字者,有九十二字者,将名之曰中调乎,抑长调乎?”故《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九九《类编草堂诗馀提要》谓:“词家小令、中调、长调之分,自此书始。后来词谱依其字数以为定式,未免稍拘,故为万树《词律》所讥。”然中调、长调之分,自清以来,已为词家所习用,大概是“取流俗易解,又能括众题也”(宋翔凤《乐府馀论》)。 3.长调 慢词一般字数多、体制长,但唐宋时不称为长调。明顾从敬《类编草堂诗馀》将九十一字以上的词定为长调。其实这难以拘泥而定,如《洞仙歌》有八十三字体,也有九十三字、一百十八字和一百二十六字体,故不能以字数为定式。慢词为词中长调,明俞彦《爰园词话》称“唐庄宗《歌头》一首,为字一百三十六,此长调之祖”。后人往往以慢词与长调并称,沿用至今。参见“中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