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客家苇笛 于 2016-3-4 22:13 编辑
【翠微风韵】版规
一、发帖原则
本版接受律绝、古风、词曲赋、楹联、新诗、散文等原创作品,以及相关赏析文章、短篇论文等,尤其鼓励有创意的优秀作品。希望每位作者每天主帖发帖量一般不超过5贴,以利于阅读和交流。建议诗友一贴尽量在3首以内,属于“个人专辑”者除外。
1、作品形式乐纳多样,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2、作品题材喜容广泛,凡积极进取,健康向上作品多多益善,雅俗共赏。
3、诗词曲联作品,古韵诗默认“平水韵”,词依“词林正韵”,曲依“中原音韵”;诗作体裁属于“古风”,或采用“中华新韵”、“诗韵新编” 等,需在标题中标注清楚。
4、建议发主帖时,正文能用四号宋体,标题用五号宋体加粗,需着重的可用红色字体;诗的排版居中,词曲、新诗的排版居左。手机发帖者除外。 版面除了图片颜色外,一般不要花花绿绿的颜色。 5、发帖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版拒绝各类广告、各种恶意帖,见之即删。
二、关于版主评贴
1、版主应多跟帖、评帖。评帖要温和,多鼓励。对不足之处,要诚恳指出。
2、版主发帖应求质量和数量。一般平均每天上版时间不少于10分钟,评贴不少于3贴,多则不限。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要求的版主,可通过站内消息告知首版。
3、关于评贴的质量,有话则长,无话则短。
4、版主尽量及时消灭零跟帖,不留零跟帖过夜,以鼓励诗友。 5、对于发帖支持本版的诗友,版主应给予热情支持,积极参与评贴;切不可讽刺、挖苦、谩骂、打击,以至于逼人离去,从而有损于【翠微风韵】版乃至香港诗词BBC的声誉。
三、高亮、推精
1、对于优秀作品,版主可为之高亮或推优鼓励。
2、优秀作品一般需有版主2人推荐,方可点精。如确属精华的作品,版主也可直接点精,但操作时务必慎重。
四、首版、副首版和常务管理之职责
首版、副首版和常务管理是本版版主管理团队的主要牵头者,是诗友们的知心好友,自当尽心尽职。
1、及时删除广告、恶意帖,及时清扫零回复主帖。
2、礼遇善待老友新朋,讲究“认真负责,谦虚谨慎,文明评帖”。
3、注重加精质量,宁缺毋滥。
4、首版、副首版和常务管理要熟悉版务管理和版面整理业务。应编辑不规范的帖子。
五、关于版主请假制度
版主如一周以上因事没空上线评帖、打理版务,应事先在本版“版务”栏目发请假帖,或通过站内消息向首版请假。版主未经请假而超过一个月不上版的,视为自动放弃版主资格,由首版报请论坛批准除名。
六、关于诗友发帖、跟帖和回帖的要求
为共同繁荣论坛,希望广大诗友、文友积极发帖、跟帖和回帖,支持【翠微风韵】版的原创作品。
1、跟帖、回帖一般需6个字以上,以免被系统屏蔽。尽量减少纯表情跟帖。 2、“个人专辑”后一般不跟帖,以保证专辑帖的完整、规范和美观。
3、由于个人学识、经历、喜好不同,诗词欣赏结果自然会有不同,或有曲解诗词、点评错误、甚至理解上出现与作者原意南辕北辙的现象,凡此种种,大家均可通过交换意见,相互讨论促进理解,切不可因一时误会争执不休,不能因论诗而影响友谊。毕竟个人言论,不能代表【翠微风韵】版的整体意见。
希望各位版主、诗友加强交流互动,相信我们的【翠微风韵】版一定能广延人脉、飙升人气,多出作品、多出精品,为提高论坛的质量和影响力作出自身应有的贡献!
本版规如无异议,自2014年7月10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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