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绝句的分类 1﹒从字数上分 按照每句的字数,绝句可分为五言绝句、六言绝句和七言绝句。其中以五、七言绝句居多,六言绝句极少。 五言绝句,如唐·王之涣《登鹳雀楼》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六言绝句,如唐·王维《田园乐》: 桃红复含宿雨,柳绿更带朝烟。 花落家童未扫,莺啼山客犹眠。 七言绝句,如唐·李白《早发白帝城》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由于六言绝句极少,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列。 2﹒从格律上分 按照诗歌格律,绝句分为律绝和古绝。律绝是律诗兴起以后才出现的,古绝远在律诗出现以前就有了。上文说过,早在南朝陈代的徐陵主编《玉台新咏》就有“古绝句”的名称。但这种绝句虽然押韵,而相对来说,格律的要求较为自由,或者可以说有些诗人不愿受格律的约束。所以在律绝盛行以后,古绝句仍然被沿用发展下来。一般地说,汉魏六朝是五言古诗独盛的时代。唐代是五七言古今体诗,即古诗与律诗、绝句并盛的时代。但由于律诗、绝句是唐代新成熟的诗体,还加上其他原因:例如唐代科举考试用五言律诗、乐府歌词多用七言等,所以唐代律诗、绝句的数量,就远远地超过了古诗的数量。施予愉先生曾就<全唐诗》中存诗一卷以上的诗人的作品加以统计,制成下表(见所撰《唐代科举制度与五言诗的关系》,载《东方杂志》第四十卷第八号): ┏━━━━━━━┳━━━━┳━━━━┳━━━━┳━━━━┓ ┃ ┃ 初唐 ┃ 盛唐 ┃ 中唐 ┃ 晚唐 ┃ ┣━━━━━━━╋━━━━╋━━━━╋━━━━╋━━━━┫ ┃ 五言古诗 ┃ 663 ┃1795 ┃2447 ┃561 ┃ ┃ 七言古诗 ┃ 58 ┃ 521 ┃1006 ┃193 ┃ ┃ 五言律诗 ┃ 823 ┃1651 ┃3233 ┃3864 ┃ ┃ 七言律诗 ┃ 72 ┃ 300 ┃1848 ┃3683 ┃ ┃ 五言排律 ┃ 188 ┃ 329 ┃807 ┃610 ┃ ┃ 七言排律 ┃ ┃ 8 ┃ 36 ┃ 26 ┃ ┃ 五言绝句 ┃ 172 ┃ 279 ┃1015 ┃674 ┃ ┃ 七言绝句 ┃ 77 ┃ 472 ┃2930 ┃ 3591 ┃ ┗━━━━━━━┻━━━━┻━━━━┻━━━━┻━━━━┛ 从这个表中可以看出:唐诗中最多的是五言律诗、七言绝句、七言律诗三种。所以,谈到绝句,我们所举的例句,主要以七言绝句为主。而从格律上讲,我们主要以近体诗,即律绝为主。 3﹒从表达手法上分 绝句可以抒情、可以描写、可以记叙,也可以状物。《尚书·尧典》中记舜的话说:“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诗言志”是我国古代文论家对诗的本质特征的认识,有人认为,诗是用来表达人的志向的;而我认为,“志”是一个形声字,下形上声。其意义为:诗歌是用语言文字及其用这种语言文字的来咏唱,从而表达人们发自内心的思想感情的一种方式。“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全句意为诗言志:诗是用来表达人的情感或志意的。歌永言:永,长,是延长诗的语言,以突出诗的意义。声依永:声音的高低又和长言相配合。声,五声,即五音:宫、商、角、徵、羽。律和声:律吕用来调和歌声。律吕,指六律六吕:六律指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六吕指大吕、应钟、南吕、林钟、仲吕、夹钟。诗,是用来表达人的情感、思想、抱负、志向;歌,是通过对诗的吟唱,来延长诗中所包含的人的情感、思想、抱负、志向,以突出诗意;声音的高低(音调)要合乎吟唱的音律,音律要谐和五声。另:歌,指单纯的人声,它用咏的方式来表达文字进而表达感情。 声,指配乐发出的声,它用律来规范以配合人声(歌)。 汉语古典诗歌值得我们注意是,它的内容主要是抒情的。汉语诗歌,从最早《诗经》起,就绝大多数是抒情的。叙事作品如《生民》、《公刘》、《绵》等,只占少数。汉代乐府中有一些叙事诗,如《孤儿行》、《妇病行》、《陌上桑》、《羽林郎》、《焦仲卿妻》等。除了《焦仲卿妻》一首,故事有头有尾,并且在诗中创造了一些有个性的人物形象外,其余的都比较简短。《陌上桑》、《羽林郎》写的都只是故事中精采的片段。《孤儿行》、《妇病行》的情节虽很动人,但人物形象却不够鲜明。被我们今天认为是叙事诗的这些作品,其抒情的成份也是比较浓厚昀。魏晋南北朝的民歌和诗人创作几乎绝大多数都是抒情的,只有少数著名的作品如《木兰诗》是例外。以后著名的叙事诗如自居易的《长恨歌》、《琵琶行》等,也不以创造人物为主,倒是以发抒作者对人物、事件的感受为主,其数量也不多。绝句也不例外。即使用了描写、状物等表达手法,也是如此。人们常说的“借景抒情”、“托物咏志”,可以说明“描写“、”状物“其目的也是为了抒情或言志。 至于唐代以及唐代以前,古人如何用“律吕用来调和歌声”,这方面的资料极少,我也没有进行过研讨性的学习,就不班门弄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