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锺 村 纪 事 锺村,煤炭富饶。矿主浙人,以矿难恤金少而人情简便故,佣外人。 2004年,煤价暴涨,矿主富,外佣亦富,民贫。冬,大雪三日,檐悬冰溜,无银置烧,登山拾薪,拥被取暖。丐佣于矿,不得。求于村吏,无果。乞于衙,私有矿,无权干预。民怨甚,潜谋劫矿。 晨,各出门户,锨锄镢镐,挥舞呼号,直奔山上。砸门砍物,机器坏损,满地狼藉。有夜值酣睡者,被数创,血流止足,散发哀嚎。喊杀者,逃避者,哭泣者,告饶者,忙乱不堪。 矿主闻,怒:“伤一五千,死一五十万。负责救狱!”矿工臂缚白巾,标识停当,一发喊,反扑煤矿。矿工皆精悍者,横扫至村,老幼颤栗。 警、吏不能禁,速禀县,县禀市。警察出动、特警驰援。施压两厢,乱稍止。 手下团围县吏,登煤矸石,斥:“暴民。”民伤不及救,妻小围啼,闻言激怒,高呼“四亿吏”。乱石飞蝗,县吏中额,血下,疾觅盾牌。属员赤手,抱头惊散。镇吏逾废垣走。警棍飞舞。民益怒,复持械,警车翻覆。 夕阳西下,乱鸦投林,暮色四合。阖村趁夜呐喊,上下惧,增调警力。乃止。 翌日,通告各处:备案者既往不咎。警局人头攒动:打砸者至,抬保险箱者至---无技撬锁而完璧归赵,提壶挈椅者至---邻村妇孺趁火打劫者也,举报者至,诉讼者至...... 县吏谕:民均煤半吨。 浙主怒,谓家犬吠主,破县吏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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