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敢污普通话为胡语者,当以分裂罪论处
这显然是一句玩笑话,可又并非纯粹属于玩笑。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乃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无论曾经乱华的五胡,还是先后入主中原的元蒙和满清,均已成为历史,并已全部、大部或部分地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如果说晚晴以前坚持平水韵还有所谓民族气节可以遮羞的话,那么时至今日——21世纪的今天,若再有普通话乃胡人所讲胡语之类论调者,则实在不合时宜了。究其原因,其实都是一个私字在作怪。
诸如此类论调对于维护民族团结实属不利,起码在客观上有造成族群分裂之嫌。无可否认的事实是,现代汉语在相当程度上流淌着中古乃至上古汉语的血液。语言不过是个工具,语音的流变性本来就大,加之历史的原因,以北京语音作为现代规范汉语的标准音实属必然,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必须重申的是,早在15年前,国家便以立法形式确立了普通话的当今官话和读书音地位。在此,笔者郑重奉劝那些私字当头、利令智昏、泥古不化的所谓诗人、理论家和诗词企业家们——尤其是其中的党团员,去私、去私、再去私,进而认清形势、明辨是非、站稳立场,以民族诗词文化大义为重,做诗韵改革和振兴现代民族诗词文化的促进派而不是绊脚石。
再有敢污普通话为胡语者,起码在道德法庭上当以分裂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