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大道无人 于 2017-11-29 01:32 编辑
诗分“正负能量”本身是个伪命题,而且就目前的实际状况而言非常有害。
首先,“正负能量说”的谬论晚于诗歌的产生;“断竹继竹,飞土逐肉。”“日作而作,日落而息。渫井而饮,鼓腹而游,帝力与我何有哉。”“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的作者大约没有“正负能量”的指导。
那么“留取丹心照汗青”、“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呢?还不是;
理学家们将忠君绝对化,提出“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并将包括忠君在内的纲常伦理,上升到天理的地步。明末清初随着理学被列入科举考试,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这种绝对化的忠君观念仍得到到了普遍的推广和遵循。由此也加剧了忠君与爱国之间的矛盾,给人们带来了选择的困境。其中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岳飞和于谦。
这时期的国与君大约就是一回事,所以伯夷叔齐“义不食周粟”,死君即死国。也就是桀犬吠尧,各为其主罢了。
“正负能量说”只不过是后来出于功利的目的,强行贴上的一块狗皮膏而已。
“美与功利无关”。譬如别墅是美的,如果去想怎么购买,怎么按揭那就不美了;而功利的目的从来不在“美”。~ 美既不是用在有限的不自由的知解力(知性)的对象,也不是有限意志的对象;也就是说美的理念既不是单纯的认识对象(知解力对象),也不是单纯的实践对象(意志的对象),美本身却是无限的、自由的。
高举“正负能量”去强行界定与要求文艺创作,那么《海瑞罢官》、《武训传》就成了“大毒草”,老舍傅雷没了活路。 即如才似浩然,写出“正能量‘”的《金光大道》高大全,也只能是干巴巴的一个形象。 莫言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去创作,那么中国获得的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也不可能到来。
假如放纵以正负能量去命令文艺创作,那么我们就会丧失文学创作的意义。这世界上再也没有《十日谈》、《天方夜谈》、《恶之花》,也没了米兰.昆德拉、加西亚.马尔克思、博尔赫斯,甚至肖赫洛夫。惶论兰陵笑笑生、曹雪芹……
坚持这种糊涂念头的无非两种人,一,缺乏独立的人格与思考,盲目跟风。二,别有用心的实质上的功利主义者;试图扯虎皮做大旗,一如文革中的文棍,企图占领道德高地,以正能量之名,行凌霸之实。
假设诗坛都必须所谓‘’正能量‘’了,“东风浩荡红旗扬”、“XXX是我亲爷爷”……之类“正能量”一统江山,或者每首诗都要经过“正负能量”安全员掏裆摸奶地搜查一番,那么,这个世界就真不如狗屎一摊了。 诗曰;
立寨堂堂扯大旗,开山栽树剪樛枝。
重颁王莽维新法,一例周公乔画皮。
自古未闻诗正负,于今真放屁参差。
行人请纳投名状,好把新衣妆死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