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与买卖同理 刚刚 租借雇聘与买卖一样,都是经济交往,只是买卖的双方金钱物质交换是当场兑现的,租借则金钱滞后些,买卖是物质与金钱的关系,雇聘则是以身体、力气、技艺来交换金钱。他们都是主客双方的事,这种主客关系便容易主客易位,而租借比雇聘的主客易位更容易些。 1、贷 (1)他代切,去声。借出。与之曰~。 王符《潜夫论·忠贵》宁积粟腐仓而不忍~人一斗。” 《左传·文公十六年》宋饥,竭其粟而~之。 《左传·昭公三年》以家量~而以公量收之。 (2)他得切,入声。借入,借进。取于人曰~。字亦作貣。 《史记·主父偃传》家贫,假~无所得。 《孟子·滕文公》又称~而益之。 2、貣 惕得切,音忒。敌德切,音特。 求也。《说文》:“从人求物也。”求人就是向人。短注:“求人施人,古无~贷之分。”施于人为贷,向人求物为~。古皆作~,后才分为二字,又分为二声。 3、债家 也作“责家”。 (1)债主 《三国志·吴志·潘璋传》~~至门,辄言:“后豪富相还。” (2)欠债人 《后汉书·樊洪传》责家闻者,皆惭,争往偿之。 4、责 (1)求。桂馥曰:求也者,谓求负家偿物也。 《左传·桓公十三年》宋多~赂于郑。 (2)俗作债,债负。贷予。 《书·金縢》是有丕子之~于天。(疏:谓负人物也。) 《周礼·天官·小宰》听称~以傅别。(注:称~,谓贷予。) 《战国策·齐策四》乃有意欲为收~于薛乎? 5、假 (1)古雅切,上声。取,取于人曰~。向别人借。 《孟子·尽心》五霸,~之也。 (2)古讶切,去声。与,与之曰~。借给别人。《春秋正义》:假借同义,取者假为上声,借为入声;与者假借皆为去声。 《春秋》不以礼~之也。 《左传·成公二年》唯器与名,不可以~人。 《战国策·东周策》秦~道于周,以伐韩。周恐~之而恶于韩,不~而恶于秦。(第一个~,向人借,第二第三个~,借给。 6、假贷 (1)借施,借给。 《汉书·武帝纪》举吏民能~~贫民者以名闻。 《汉书·食货志下》又募豪富人相~~。 《汉书·儿宽传》收租税时,裁阔狭,与民相~~。 (2)假貣,借来。 《国语·晋语八》~~居贿。 《史记·陈丞相世家》为平贫,乃~~币以聘。 《史记·主父偃列传》家贫~~无所得。 《汉书·王莽传》~~犁牛种食。 7、借 (1)子亦切,入声。取于人曰~。取,向别人借来,借进。 《汉书·文帝纪》假~纳用。 今天照用,如“我~小王一本书,明天就得还给他。” (2)子夜切,去声。与之曰~。与,借给别人,借出。 《论语·卫灵公》有马者,~人乘之。 今天照用,如“我~小王一本书,他说下星期还给我。”因此,如果前后语境不清,就会产生歧义。如 ~小王的书已经还了。(此有两种理解,一是借自,二是借给。) 8、赊? (1)《说文》~,貰买也。段注:“貰买者,在彼为貰,在我则为~。”徐灏曰:“~貰实为一字,因声转歧而为二,与买卖、糴糶、貸貣之类皆同例。”朱骏声曰:“受者曰~,予者曰貰。” (2)(暂缺) 9、貰 见赊。《说文》:“贷也。”贷有借出和借入义,所以貰也有借出和借入义。 《史记·高祖纪》常从王媪武负~酒。韦昭注:赊也。 10、租 《说文》“田赋也。”田税叫租。 (1)向出租人租得(田税引申为收取,因此有取得义。向出租人租得就是取得)。如“这间房子我已经~了,明天就搬过来。” (2)租给了别人。如“这间房子我已经~了,您到别处再看看吧。” 11、雇 (1)佣也,~佣。出钱请人做事(~的本义是鸟名,借为贾)。如 ~短工 (2)受雇佣的(受钱出力的)。 如 ~员 12、赁 (1)以物租与人。租,租赁。 王禹偁《书斋》年年~宅住闲坊,也作幽斋着道装。 (2)以财雇物也。为人雇佣。 《南史·张敬儿传》家贫,每休假,辄佣~自给,尝为城东五泰家担水。 《史记·栾布传》穷困,~傭于齐,为酒人保。 《通典》借~公田者亩一斗。 13、佣(傭) 用也。 (1)yōng为人雇佣。如 ~工 《后汉书·班超传》家贫,常为官~书以供养。 《史记·陈涉世家》陈涉少时,尝与人~耕。 《宋史·郭进传》少贫贱,为巨鹿富家~保。(~保,庸保,雇工。) (2)yòng ~金,给买卖的介绍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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