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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刚,格三位大师提出斗诗,大好事也。那些不认为自己是一把寡嘴,只会评头品足的似也可跃跃而试。吾老也,自拜下风,只作壁上观。
三位大师提出的斗诗法,吾认为大不妥。何哉?均为独门高技,自是得心应手,有欺生之嫌。吾建议,可以采用“抢韵赋诗”一法。
兹作比赛规矩如下:
1.由首版择日发出通知,于某月某日某时将公布斗诗选用韵部,不致先有准备,滥旧充数;
2.韵部选用搜韵版平水韵【佩文韵府】
3.诗限七言绝句,拗句不限。凡有王力式孤平及三平尾诗视为废品
4.韵脚为二韵和三韵诗,独韵诗视为废品
5.后作诗如用已用韵视为废品,正品视发表时间为准
6.已用韵,作者应从韵表中删除,以免后者重选。未删除而引发后者重韵,未删者诗视为废品
7.诗可限题或不限,由首版预先说明
8.以诗多者排名次,相差两首之内属并列,比赛无效,首版可另择韵举行加赛,赛分可累计,(赛分;一首诗得一分)
9.先从平韵打乱秩序开始,如106韵用完仍决不出冠亚季,则从头开始。诗体改限七言律诗,次五绝,次五律。
10.考虑三位均属顶尖大师,赛诗完仍难定甲乙,可加赛词
11.以上十条如有谬误或不足,参赛大师和观赛大师尽可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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