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华诗词论坛功勋诗友
精华76
注册时间2014-8-9
威望4527
金钱17278
贡献16081
论坛元老
大中华诗词论坛功勋诗友
 
威望- 4527 点
贡献- 16081 次
金钱- 17278 枚
  
|
发表于 2014-12-5 13: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得很愉快嘛~
梅岭老师的意思我明白了,这个意见不仅是对小月来说的,其实是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有意义的:当你引用别人的话(文章)作为你文中的反面意见(被你批评的对象)时,要慎重。因为一来会容易引起原作者的不愉快(他会觉得你是针对他的),二来是引来第三方的误解(人家以为你是针对那位作者的)。
所以我觉得这种讨论可以采用两种方式:
1、开诚布公型——题目直接写《就XXX话题与XXX先生商榷》,可以直接引用对方观点予以批驳、展开讨论,当然要注意用词用词,对题不对人,不能有侮辱、不恭的语言;这种方法的缺点容易惹毛了,掐起来;但若大家都是君子风范,反倒能开诚布公的讨论某一话题,加深了解,增进友谊;
2、间接引用型——文中不要直接引用别人的原话,而是对原话进行改写,把原文中的观点提炼出来予以批驳或者评论。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不伤人,缺点是看你提炼总结的能力如何了,搞不好会曲解原文甚至断章取义,误导读者。
大家继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