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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6 14: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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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针叶林 于 2020-7-26 15:12 编辑
清何世基“燃灯记闻”记载王渔洋(王士祯)说过:
“律句只要辨一三五。俗云‘一三五不论’,怪诞之极!决其终身必无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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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句只要辨一三五。”:要辨别一句诗是否是律句,只要看一三五字即可。显然这句话记载是不完整的。要辨别一句诗是否是律句,不能只看一三五字的平仄,但必须要看。显然王渔洋这里是强调一三五字的平仄要论之意。只是记录者没有记录全面。这句话如同王渔洋在“律诗定体”中的另一句话“粉署依丹禁,城虚爽气多。(如单句依字拗用仄,则双句爽字必拗用平。)”“必”和“只”都是记录者过度强调用词不当。
“俗云‘一三五不论’,怪诞之极!决其终身必无通理。”
----这句的语气类似愤懑。其实其义甚明,是批评这句口诀不全面,容易产生误导之意。但谓其“怪诞”用词不当。多数律句(七言)第一三五字平仄是可以不论的,只有可能产生“孤平”“三平尾”“三仄尾”或允许产生“特拗句”时才论。这也谈不上“怪诞”。
以上说明王渔洋之言论可能多为其门生代笔写成未经作者(王士祯)亲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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