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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永明声律与近体格律的异同
①.永明体四声四元,近体四声二元。 永明体平上去入四声分用,近体则转变为把四声分作“平”和“仄”的两类。 ②,节律点不同 何伟棠的节律,他自己解释为“节奏型或音步组合形式”。 节律,运动的节奏和规律。 节奏,用强弱组织起来的音的长短关系。 音步,诗歌中的基本节奏单位。一个音步一般含有两个或更多的音节(音节,一般来说,一个汉字是一个音节)。 永明体节律为23,近体为221。 何伟棠说:“它(指永明体)也是诗乐一体时代的历史遗留。‘上二下三’,在汉乐府的五言诗中就已经成为定式。乐府五言诗,诗乐一体,诗中的乐曲主宰着诗歌语言的声音表现。这种乐曲节奏所起的作用,是使诗句分成上下两个节落,节点居两节落之末,上下节点呼应,产生句中大顿和句末的延长。分析《诗经》、《楚辞》,其诗句内部节点分布都是如此;乐府五言诗的‘上二下三’,也就是这样形成的。其后诗乐分离,五言诗失去了乐律的依托,这一‘上二下三’的节律特征却依旧保存下来。”(按 何说一是诗乐一体时代的历史遗留,说明与吟诵层的格律诗不一样,二是上二下三,与格律诗的二二一不同,因此有人说永明体也是格律诗,在这方面便对不上榫眼。) “2·3”式的节律后来又何以转型为近体的“2·2·1”? “这是吟诵层的节律转型。吟诵层的节律形式可以不同于按自然音步组合的节律形式,它反映吟诵音节(调子)的要求,因而会顺应吟诵调子的变化而作出自身的结构调整。至于吟诵调子在永明体诗歌实践过程发生变化的原因,则主要是由于声律因素的介入。声律形式的叠加推动吟诵的调子向长吟的方向迅速发展,声律学者刘滔因应这一变化,适时地提出了‘二四字异声’的问题、实质是使第四字节点化的问题。第四字节点化以后,原先节拍性较和缓的‘2·3’两拍展成‘2·2·1’三拍。其中第三拍又有‘音空’,这无疑会更适于长吟。 由此可知,‘2·3’式的节律转变为近体的‘2·2·1’,是诗歌吟诵调子的变化带来的,是由于声律因素的介入和写作实践,促使吟诵音节向长吟方向发展的必然结果。” “字句吟诵层的节律形式反映吟诵音节(调子)的要求,是在吟诵效果最佳化进程中出现的。诗乐分离以后,诗不歌而诵,诵则必有偏离‘节律常规’而独立的音节。这种因偏离而生的吟诵层音步组合形式具有音乐美的表达功能,它们的出现是有条件的,因而是可变的、易变的。比如魏晋五古,处于徒诗化之初,其吟诵调子还靠近自然音步,因而它的字句吟诵层音步组合必取和节律常规一致的‘2·3’格式而不会是‘2·2·1’。反之,在近体五言诗中,吟诵的调子发展为‘长吟’,其字句吟诵层的音步就会偏离节律常规,衍变成为‘2·2·1’,因为和节拍性较和缓的‘2·3’之节相比,‘2·2·1’之节更适于长吟。” 简言之,就是诗乐分离以后,诗不歌而诵,221比23更适于长吟。 永明体只有一种节奏,那就是23,不存在有些人说的还有32、212、2111、221等节奏(这些是把语法节奏混同于声律的节律);近体中也只有一种节奏,那就是221,不存在有些人说的有212、221两种节奏(这些也是把语法节奏混同于声律的节律)。节奏只能“自然音步”。那些不同的看法是受语法节奏的影响。王力《诗词的节奏》专门讲述过语法节奏。语法节奏属于“‘非自然’的音步组合”。王力《诗词的节奏》最后谈到读法时说:“当诗人们吟哦的时候,仍旧按照三字尾的节奏来吟哦,但并不改变语法结构来迁就三字尾。”许多人只看懂了王力的语法分析,却忽略了王力有关读法的这段话。 ③,音步不同。音步,诗的韵律的基本单位。永明单音节为音步,所以重视声,而有四声八病说;近体双音节为音步,所以突出246,因而有“135不论,246分明”。 ④,粘对规则上不同,粘对,指对句相对,邻句相粘。对,就是平对仄,仄对平。粘,就是平对平,仄对仄。永明体不讲粘对,因此永明体中全诗都做到粘对的甚少,即使做到了也是无意识的自然的;近体粘对是特色之一,是有意识的自觉的进行,须粘对分明,失粘则失律。 ⑤,格式上的不同。永明体无格式要求,2、3、4、5、6、6、7、8、9韵乃至百韵不论,偶数奇数韵都可。 近体诗则严格意义上是2韵和4韵,排律中也是偶数韵。后来虽放松到首句押韵,但规定用邻韵,因此不影响用韵的偶数。 ⑥.异声的转变,“二五字异声”转变为“二四字异声”。 永明体五言诗句的节奏型是“上二下三”(“2·3”),那么,于其上作声律安排的时候,就出现了“二五回换”、“二五字异声”。因为这里句节奏型的节点正好就是句中的第二和第五两个字,这又正好是八病中的蜂腰:“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近体节奏为221,于是就把句中的二、四两个字位作为节点,从而作出“二四回换”即“二四字异声”的安排。其关键人物是声律学者刘滔,他修改了蜂腰,提出“二四字异声”的新观点。“二五字异声”是四声四元的异声,“二四字异声”则只是平仄二元的异声。因为节奏是一拍与另一拍的关系,也就是2与4发生关系,4和5发生关系,不会跳位产生关系的,因此2与5已经脱离关系。按三羊先生说,唐朝格律诗用的仍是“二五字异声”(可称之为25律),此说不当,在奇句仄收句中,受永明体影响,唐朝格律初起时估计会自然而然用上“二五字异声”,但在全诗中不能像永明体一样句句用上,因此它已退居第二位,成为“二四字异声”的辅助工具。随着平仄的深入人心,“二五字异声”的作用越来越弱,最后完全退出格律诗,到宋朝已被人们忘了。 ⑦.押韵 永明体用韵宽松。一是个数不限,2、3、4、5、6、6、7、8、9韵乃至百韵不论,二是位置不限,偶句奇句押韵都可。三是平仄韵不限,可押平声韵,也可押仄声韵,也可平仄混押。四是可一韵到底,也可转韵。 近体严格意义上是2韵和4韵,排律中也是偶数韵。后来放松到首句押韵,但规定用邻韵,因此不影响用韵的偶数。押平声韵,一韵到底,不许换韵。为什么押平声韵呢?这就牵涉到上面说到的“长吟”问题。因为尾字只一个字,近体诗与永明体不同的一点是音步,永明体是单音节为音步,近体诗因吟诵的需要,改为双音节为音步,这样最后一字不足一个节奏,特别是押韵句,足拍才出韵味。怎么办呢,长吟呀。长吟就是拖音,平声字因为音长,自然就被选中,所以顺便就解决了押韵字的声调问题。 ⑧.对仗 永明体对对仗没有任何规定,对仗处于自由状况。格律诗在律诗中则加以强制。格律诗要求的是对仗,永明体时因为不存在平仄,因此没有对仗这个概念,于是实际上是对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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