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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0 14: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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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以只可感觉不可思议者,表现不可感觉,只可思议者,以及不可感觉,亦不可思议者。其所用以表现者,须是可感觉者。所以诗不讲义理。亦不可讲义理。若讲义理,则成为以正的方法讲形而上学的哲学论文,不成为诗。“;又说:”进于道的诗,并不讲道。讲道的诗,并不是进于道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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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话还说的头头是道的。你们既然那样懂诗为什么还把杜门的那首诗解错?我这个公认不懂诗的人解错不丢人,而你们个个都号称比如观懂诗居然还解错就恐怕说不过去。平时说的头头是道,一到实战就全完蛋,幸亏还有欧巴为你们挽回了一点面子,否则你们就全军覆没了。
“不可感觉,只可思议者”?那你们之间的所谓“思议”也没有对上茬呀?如果你们就是如此用所谓这种“诗的语言”进行交流很令人担忧啊。
冯友兰的这段话在我眼中到处都是毛病,你们还居然把他奉为“圣旨“?可笑至极。
等我有时间再专门撰文批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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